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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桃木梳第40部分(1 / 2)

作品:《一把桃木梳

,好好的别墅不回去住,偏要跟来,这会儿又嫌弃了,她低声问道:“想不想回去?”

不想是假的!周于谦怎么想得到她舅舅家穷得这么离谱?连墙壁都未粉刷,砖缝里透了风,背后都是凉飕飕的。可若是这时走了,不是显得自己太没风度,再闲适不起来,他回道:“来都来了,问这话不是多余?”

“都说了你会后悔!”她拿开茶,拎起炉子上的铝制水壶倒了杯白开水给他,又道:“你将就点吧,这水是井水,好歹也算个特色!”

“这里没自来水?”周于谦没听出她话里的讥诮。

“有啊,舅妈知道我爱喝井水,每次来这儿都会从井里挑水专给我喝!”她说起来颇有几分炫耀的意味。

“知道你招人疼行了吧!”周于谦喝了口水,略有些清甜味儿,他好奇道:“这里的井水是不是就是电视里那种有轱辘的?”

来茴白他一眼道:“这里是南方,都是地上水。”然后她又劝道:“还是回去吧,你看你坐这儿都格格不入的!”

“说了没关系,你老叨叨着烦不烦呐!”其实他烦的是心里已经有些动摇了,不解自己怎么就冲动地跟来这里,新奇倒是新奇,但条件的艰苦也是他难以忍受的。

来茴也不再说了,想着他受不了了自己会走的。这会儿坐屋里也没什么事儿,见他闲得发慌,她眼珠子转了一转,拉起他道:“我带你去后面!”

后院连着山,沿着泥土小径往上爬,山上植了许多高大的杉树,干枯的刺毛枝铺满小路,脚踏下去,“喀哧!喀哧!”的声音响在清寂的山野,树脚下生着一丛丛乌紫的野蕨菜,来茴挎着小竹篮沿路采摘,周于谦不认识那些野菜,只得在旁边看着。

越往山里走,空气越发的清爽,他心旷神怡地放眼乡野,静静的林子,满天的浮云,摘野菜的女人,突然间,他觉得这好像一场戏,一场他亲手导出的戏,虽不尽人意,却仍是很有成就感的。

不自禁的,他帮来茴拎了竹篮,牵手漫步,听她说着小时候的回忆,偶尔她摘菜时,他也蹲在旁边,问问名称什么的。山里还有芳香的野兰花,蓝色,紫色或是粉红的花冠,但大多是碧绿青秀的,来茴采了放在竹篮子里,袭人的香气便一路跟随着。

约摸三点,是晚饭时间,装了满满的一篮子,来茴拍落手上的尘土,跟于谦道:“没让你失望吧?”

周于谦看着她讨赏的神色,原本只是点头了事的,却很老实地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他道:“很奇怪的感觉,在这里我都觉得不像自己了!”

自然环境总是让人迷失,身处繁华的都市他就是万名员工的老板,政商名流,睥睨世人;而在这里,山林,碧青的天,脚下的泥土路,没有半个多余的人,这一切镶成了一面镜子,照出另一个他,一个很陌生的他。几乎是忘了原来的自己,自然而然地,他成了个陪心爱女人拾翠的普通男人。

他神色迷惑地望着来茴,从她的眼睛里,他看到失去原本面貌的自己,浮世气息褪去,只专注地,那般专注地看着一个人。

来茴也看着他,任他的手伸到她脸上,任他的脸离自己越来越近,然后,她看到他眼睛里,自己模糊的影子。

真美妙的一刻,他的眼里只有她,她也是的。

在那个繁华的都市,她是他的情妇,钱货交易是她心上的一根刺,狠心拔了便失去他,心上虽留了个洞,时间长了总会愈合;若是不拔,那刺便长进心肉里,只要还见到他,只要他还在她身边,只要他还像刚才那样看她的一次,那根刺便会往肉里深入………

可不可能,时间长了,刺长进肉里,就不痛了?

他离得越来越近,黑眸里的她也越来越明晰,可仍是那么微小的,扭曲的一个,当冰冷的唇覆上来时,她再没了勇气,闭上眼睛任他搂紧了颤抖的自己。

她想,我大概是疯了,明知道自己的状态不正常,却还想着跟他继续下去………

“来茴!”他感觉到她的颤抖,额头抵着她,在她唇边柔声问道:“怎么了?很冷吗?”

她眨了眨眼睛,当作回答,不能与他说,就让他以为她冷吧。其实她是痛,他待她越温柔,便把那刺又推进了一分。

他把她包进大衣里,紧紧地贴着,又附在她耳边说:“冷就跟我说,非要我问吗?”

他这样说,然后脸贴着她冻僵的耳朵,渡了些温度给她,却发现她抖得更厉害了,他只好抱牢了她………

她在他怀里,身体渐渐暖了起来,而两颗原本冷酷的心,也渐渐地温暖了,交融了。

然而,也仅是那么一刻,山下传来喊声,响彻山林,她遥遥望着俗世的炊烟,抬头说道:“回去吧,该吃饭了!”

chapter57

吃饭没让周于谦失望,农家小菜纯朴的风味让他大开眼界,磨芋,蕨粉羹,莼菜等等的乡野菜盛在洋瓷盘里,琳琳琅琅摆了满满一桌,鸡鸭鱼肉不是伺料养殖的,肉鲜嫩滑………如果没有缺了口的碗和烧喉咙的苞谷酒的话,这会是顿很有口福的晚餐。乡下人热情,哪家哪户来了客,都会请左邻右舍较为健谈的人来陪酒,因周于谦是贵客,舅舅大老远跑到村子另一头,把村里最有身份的人………村长给请来作陪。

周于谦到过许多城市,无论在哪儿,陪吃饭的都是市长,省长级人物,饭桌上大家都称兄道弟的,却看不出几分真心。但在这个小村落里,他第一次被当成一个普通人,没有人听说过周于谦这号人物,却依然不乏热情,只因为他是这家人的座上宾。来茴知道他只喝红酒,几次帮忙推托,无奈这些面朝黄土大半生的人就怕没招呼好,非得让周于谦喝了几口呛出眼泪的酒才作数。

吃完饭后,陪吃陪喝的人没有立刻离开,一屋子人围着火炉坐着,抽着旱烟,讲一些从电视上看来的新闻时事,周于谦虽听不大懂他们说的话,然而经来茴一解释,他每每笑得不能遏制,心里想着,这些人土得掉渣,无知得让人汗颜,却纯朴得好可爱。

如果说人无三急的话,周于谦倒是能适应农村十天半个月的,偏偏不是,每当他去完厕所回来,就恨不得立刻开车回城区,但每去一次,来茴都在外面等着他,回到屋里,她自发地兑好了温水,备好香皂和毛巾,然后再问他一次:“要不要回去?”

“你一天问了多少遍?”他甩甩手上的水,接过她递来的毛巾擦拭。“是不是我回去,你就跟我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