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陪审的法官都非常专注,不再只是听听个科学方面的专家提出的报告而已。两个脚印翻模并列放在他们面前,由他们亲眼看到的证据非常具有说服力。

"这点真是很特殊,"主审法官说,"不过你大概可以解释其间的矛盾吧?"

"我想我可以,"桑代克回答道,"可是我希望先把所有的事实放在各位面前。"

"毫无疑问,这要好多了,"主审法官同意道,"请继续。"

"这些脚印还有另外一个很特别的地方,"桑代克继续说道,"就是前后脚印之间的距离一一事实上,就是步伐的大小。我很小心地测量了两个脚跟之间的距离,发现只有十九英寸半。可是像赫恩那样身高的人,正常的步伐大约是三十六英寸左右--如果他走得很快的话,还会更大,以十九英寸半的步伐走路,看起来就好像他两脚被绑在一起。然后我到了圣布里吉湾,把那个穿钉了鞋钉鞋子的人的脚印做了两个模子,一左一右。这里就是从模子翻出来的脚印,很清楚地看得出这个人是在倒退着走路。"

"怎么会看得出来?"主审法官问道。

"有好几点明显的证据。比如,没有平常一般脚尖'踢起'的痕迹,脚后跟后面有一点拖曳痕迹,显示出脚抬起来的方向,另外就是脚掌清楚的印痕。"

"你一直在说模子和翻摸,这两者之间的差异在哪里?"

"模子是直拨做成的,所以凹凸和实物相反,而翻模做出来的,就和实物的痕印一样。比如我把液态的石膏倒在一个硬币上,等凝固之后,我就有了一个硬币的模子,一个内陷的硬币痕印。如果我把融化的蜡倒进模子里,就有了个翻模,也就是和那硬币一模样的复制品,脚印是脚的模子,脚印的模子是如同脚的复制品,因此从模子里翻制的就是脚印了。"

"谢谢你,"主审法官说,"那么你由那两个脚印做成的模子,其实就是凶手那双鞋子的复制品,可以和作为证物的鞋子来做比对了。"

"是的,比对之下,会呈现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实。"

"是什么呢?"

"就是嫌疑犯的鞋子不是留下脚印的鞋子。"法庭里响起一片惊呼声,可是桑代克毫不理会地继续说道,"嫌疑犯的鞋子不在我手里,所以我去到巴克塘,在塘边的泥巴地里有我亲眼看到的嫌疑犯留下的脚印,我用那里的脚印做成模子,和从沙滩那里做的模子比对,发现有几个很重要的不同之处,只要你们比对下就会看得出来。为了便于比对,我把两副模子翻拍在同样大小的透明胶片上。现在,若是我们把嫌疑犯右脚鞋子的照片摞在凶手右脚鞋子的照片上,把两张透明照片迎光来看,就发现没法让两者完全重合。尽管长度相同,鞋子的形状却不一样,而且,要是我们把一张照片里鞋钉的部分和另一张照片里相对应的鞋钉摞在一起,也没法完全重合。可是最具决定性的一件事实--完全无法否定的--是两双鞋的鞋钉数目不同。嫌疑犯有脚的鞋子上有四十根鞋钉;而凶手右脚的鞋子上鞋钉的数目是四十一。凶手多了一根鞋钉。"

法庭内一片死寂,几位法官和巴什菲尔德先生仔细地看着模子和嫌疑犯的鞋子,又迎着光细看那几张照片。然后主审法官问道,"这些就是所有的证据?还是说你还有什么要告诉我们的?"

他显然急着想知道解开这个谜团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