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弗斯·彭伯利--其实,多布斯才是他的真名--是个性格刚强而且相当聪明的人。因此,当过一阵子不法之徒后,他发现这种亡命天涯实在很不值得,便决心金盆洗手。他从波特兰的比尔港搭船到美国某个港口,然后便全心全意规规矩矩地做生意。十年之后,他的生意颇为成功,因此带着笔不愁吃穿的积蓄回到英格兰。接着,彭伯利在贝斯福德小镇附近买下一栋平房;两年以来,他一直安安静静地靠着积蓄过日子,和当地这个颇为封闭的小社区不费力地维持着疏离的关系。原本他可以在这里平静地过完下半辈子,但是,不幸的际遇却将普拉特带到他身边,随着普拉特的出现,彭伯利的安全感被彻底摧毁了。

勒索敲诈者有个令人相当不满的特点,那就是:你和他之间的约定不具永久效力,而他给你的承诺也从不算数。他会把已经卖掉的东西还留在身边、然后再重复兜售。他把你的自由明码标价,却始终把脚镣的钥匙装在口袋里。总之,勒索者是非常讨厌、非常棘手的家伙。

这就是鲁弗斯·彭伯利心中的想法。即使当普拉特向彭伯利提条件时,彭伯利也没有为此费过一刻思量。前狱吏普拉特劝他"好好地考虑考虑"根本是多此一举,因为当普拉特对他表明身份的同时,彭伯利就已经下定了决心。在普拉特出现之前,彭伯利原本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可是,如今只要普拉特在世一天,彭伯利便永无宁日。要是普拉特可以消失的话,平静的生活便可以恢复。所以.一定要除掉这个勒索者。

这个推论相当合理。

因此,当普拉特离去后,火车上的彭伯利根本不打算按季付钱给普拉特,他的心思完全放在如何除掉普拉特这件事上。

鲁弗斯·彭伯利并不是个凶神恶煞的人,甚至说不上残忍。但是对于某些极为扰人的事情,他还是可以抛开琐碎的情绪,只着眼在重要的问题上。如果在一只黄蜂在他的茶几上嗡嗡乱飞,那么,他会把这只黄蜂弄死。不过他绝不会赤手空拳地下手,因为黄蜂身上有刺,具有攻击性,而且它也懂得小心防卫。彭伯利会留意如何避免被黄蜂蛰到。

普拉特也一样,他为了一己之利,选择彭伯利作为要挟的对象。很好,既然对方已经甘冒风险提出勒索,那么彭伯利就无须担心这么做的危险性,只需担心身份会不会暴露。

彭伯利在查令十字车站下车,亲眼看着普拉特离开车站之后,便朝河滨大道上的白金汉街走去,然后走进白金汉街上一家僻静的私人旅馆。显然,旅馆方面早就知道他要下榻此处,因为女主人叫出他的名字迎接他,并将钥匙交到他手里。

"彭伯利先生,你要留在城里吗?"女主人问。

"不,"彭伯利说,"明天一早我就回去,不过我可能很快会再回来。对了,你们有间房一直摆着一套百科全书,不知道可杏借我看下?"

"百科全书在起居室里。"女主人说,"要不要我告诉你怎么走--你知道路吧?"

彭伯利先生当然知道怎么走。起居室在二楼,面对着一条安静的老街,是个充满怀旧气氛的地方。书架上有许多小说,还有好几卷厚重的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