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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辨读凶手_[英]保罗·布里顿【完结】

那天白天,我替一个12岁的小男孩看病,他在米德兰放火。我坐在他对面,往

下看了看,看见了他的案宗封面上他的名字、年龄、住址、婚姻状态和犯罪性质。

那些细节只是给了我一个简单的描述,他们并没有告诉我这个案卷里面有什么,也

没有说这个男孩子到底是谁。我知道里面远远不知几行字,正如杀死拉雪尔的人也

远远不止心理轮廓描述当中的17条。

但他是谁呢?使这个人与众不同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塔楼医院的餐厅里吃午饭的时候,一个答案钻进了我的脑海。跟神话故事或

者刺激读物里面的情景不一样,我并没有在云中看到什么脸面,也没有在雨水滂沦

的窗玻璃上看见什么东西。一个罪犯的生理特征一般与我没有太大关系。拉雪尔的

杀人者也有可能就坐在对面,在借用我桌上的盐和胡椒,而我不能够认出他来,也

不可能知道这一点。我研究的是他的想法,不是他的眼睛。

同样,如果他来到我的诊室,让我了解到他的性欲全部的细节,我会立即明白,

他有可能就是杀死拉雪尔·尼克尔的那个人,根本不需要他本人说出来。

使这个人与众不同的东西是性变态幻想,这是驱动他的根本动力。这是使他与

众不同的地方。我回到书桌上,就这个杀人者的幻想写了整整一页,希望这有可能

让警方明白他是怎么样的一个人。我以前在任何一个刑事调查案件中都没有这么做

过,但是,这看起来是符合逻辑的,也是向前迈出的积极的一步。

根据对来源材料的检查,我有这么一个意见提出来,即这名罪犯基本上属于有

性变态的人格障碍型,这种障碍的详细特征是普通人口中极为罕见的,他们在有总

体的性变态的男性当中也只是一小部分人。

我还认为,这名罪犯的性幻想当中一定包含下述因素当中的至少一部分:

1)成年女性;

2)这名女性将被用作性物体以满足这名罪犯;

3)不太可能找到他有密切的人际关系的证据;

4)里面一定有施虐内容,可能涉及刀具,一把或者数把,有生理控制和语言辱

骂的行为;

5)渴望凌辱女性受害者;

6)涉及肛门和阴道攻击;

7)希望看到女性受害者显露恐惧;

8)我会推断这样的性狂想最后会导致杀死女性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