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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辨读凶手_[英]保罗·布里顿【完结】

验基础上完成,因此,到目前为止,已经有数以万计的研究资料在展示着人类功能

和动机的各个层面。这种实验已经演化成各个不同的研究领域,包括我自己的研究

领域,也就是审判和临床心理学。来自全世界的这样浩无边际的知识对于我的工作

至关重要,但是,最重要的一部分还是要了解什么地方、哪些东西是彼此有联系的。

杀死拉雪尔的人以前也许没有杀过人,但是,他并不是第一个在公园里杀死一个陌

生人的男性。可悲的是,他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样做的男性。每当这样的杀人者被

抓到的时候,有关他们的背景、动机和病理学的更多的东西都会透露出来。已经找

出了很多共同因素。例如,研究表明,高智商杀人者倾向于有更好的组织,更讲究

自己行凶的方法。他们详细勾勒自己的犯罪途径和过程,他们对受害人施加的控制

更为严格。在拉雪尔的案子当中,攻击是残忍的,可怕的,而且看起来乱七八糟。

这可以从现场看出来。

我在纸上写道:“罪犯可能只有普通的智力,也只受过普通的教育。如果他有

工作,一定是一种不需要太多技巧,但一定很辛苦的职业。他一定是单身,而且有

相对孤立的生活方式,跟父母中的一个生活在一起,或者单独一个人住在一个公寓

里,或者住在卧室兼起居室的地方。他一定有孤僻的爱好和兴趣。这些爱好和兴趣

一定是不寻常的活动,也许还包括对武艺或者摄影的普通爱好。”

“他一定生活在可以轻松步行至温布尔顿公园的某个地方,而且极熟悉这个地

方。他目前可能还没有开车。”

所有这些结论都是根据我们对以这种方式杀人的罪犯的一般理解得出来的。

看看事件发生的过程,我怀疑杀死拉雪尔的人以前杀过人。一般来说,重复杀

人者会在杀人过程中越来越熟练,他们会完善自己的技巧和行为,留下越来越清晰

的特有记号。

哪怕拉雪尔是他的第一个,但仍然有很大一种可能性,即杀死她的人有性犯罪

史----以前不一定被起诉,但是,他有可能因为犯了一些小罪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比如不体面的自我暴露,或者偷女人的内衣。我将这种可能性排列为一半对一半。

我并不希望约翰·巴塞特只靠这样的分析,但是,这样的可能性也不应该完全排除。

把赤裸裸的阴茎显露给一名措手不及的女性看,到杀死一个人,这看起来很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