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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五章 豁贱为良(3 / 4)

作品:《我真是大昏君

“民、军、商、匠、儒、医、盐、乐、役等籍别,本无贵贱之分,操业不同而已,且皆为大明子民。朕登基以来,兴利除弊,以实心、行实政,今俱令削除其籍,改为良民……”

古代的“籍”,指的是役籍,即一个人及其祖先所从事的职业类别。一旦定为某一个籍,就不能随意更改。

比如匠户,定下来就得世代为业,不能从事其他的行业。

还有乐籍,是永乐大帝夺权成功后,把拥护建文帝的官员的妻女罚入教坊司,充当官妓。

而按照皇帝的说法,这些人也算是忠臣的后代,早应该让他们“开豁为良”。

其实,在明仁宗朱高炽即位后,有感于前朝刑法过重,废除了一些酷刑和贱民制度。

但朱高炽仅仅在位十个月,还没来得及大规模平反,就驾崩了。所以,大量的贱民没有等来天降甘霖,继续生活在黑暗之中,而且永无出头之日。

秦汉以来都是以人的身份来划定良贱,但后来的朝代对于良贱的定义和概念有了根本的转变,即以职业划分良贱。

正因为所谓“因业而贱”,简单地除豁贱民也就仅仅停留在法律的层面。对广大贱户来说,只要其贱业一日未改,他们的贱民地位就一日难除。

而皇帝正是看明白了根缘,才提出“操业不同,不分贵贱”。

掏大粪的需要不,既然需要,你还把人家划为贱民?在后世,****还跟人家握手呢!

还有皂隶,应该是政府工作人员吧,可也是属于贱籍,这本身就矛盾。

正因为行行业业都需要有人干,皇帝才没定下什么“改业为良民”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