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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第七十四章(2 / 2)

作品:《归途

等泡好了奶回来,小奶狗已经特别吃力地从它窝中爬出来了,跌倒在地上,打了个滚,又呜呜地哀嚎着站起来,抖了抖它那软乎乎的小身子,朝四周转了转脑袋,一看到崇华,它就抖擞了精神迈着软趴趴的小步子来了。

它好像特别黏崇华,从昨晚将它捡回来,就一直黏着她。

崇华弯身将它抱起来,坐到沙发上,然后让小狗趴在她的腿上,将奶嘴凑到它的嘴边。小狗细弱地叫了两声,冲着奶嘴不住地耸动鼻子,闻了闻,才抬起一只前爪扒住奶瓶,吮吸起来。

奶狗力气小,才是刚刚能自己吮吸的时候,不多的一瓶奶,吃了半天还有许多。小奶狗大概是累了,吐出奶嘴,吐了吐舌头,但又像是没吃饱,扒住奶瓶的那只爪子怎么也不肯松手。

崇华也不着急,就这么等着它,等它休息好了,又继续它的早餐。

崔贞从卧室出来,就见到如此和谐的一幕,白色的小奶狗毛茸茸的,趴在崇华的腿上,崇华低头看着它,非常耐心。

又过了一会儿,奶瓶终于空了,小狗也饱了,竭力撑着四肢站了起来,抱着崇华的手啪嗒啪嗒地舔。

崇华皱眉,可嫌弃地抽了抽手,倒也没怎么用力,等小奶狗自己体力不支,抱不住跌倒,才把它拎起来,放到沙发上。

崔贞走过来,也在沙发上坐下,小奶狗正好躺在她们中间。它翻了个滚,站起来,朝着左右两边的两位主人看了看,迟疑着朝崔贞走去,才走出两边,崇华就一把把它拎了回来,放到沙发另一侧,让自己隔在小狗和崔贞的中间。

她那点小心思,总是很明显,崔贞也不点破,只是问道:“早上想吃什么?我去做。”

崇华马上就认真地思考了起来,想了好一会儿,才笑眯眯地说:“我想喝粥。”

崔贞站起身来,顺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就往厨房走去。

崇华看着崔贞进来厨房,才回过头来一脸纠结地看着那只那小狗。小奶狗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用它软软的小爪子不住地拨着崇华的胳膊,希望她能陪她玩。

崇华没办法地叹了口气。其实很没必要,只是一只小狗而已,哪怕是个人,也不要紧,阿贞只会喜欢她。可是感情总是很没道理,她分毫不愿有东西,占去崔贞的注意。

崇华伸出另一只手,将小狗翻倒,小狗显然更加兴致勃勃,翻滚着站起来,不住地摇动着尾巴,朝着崇华冲过来,继续与她玩耍。

一人一狗就一个掀翻,一个爬起来冲回来,玩得不亦乐乎。

等崔贞煮了粥出来,崇华才恋恋不舍地去洗手。

米粥很好喝,崇华胃口大开,今天恰好是周六,不用急着出门,她们舒舒坦坦地吃过早饭,崔贞去书房处理些带回家来的工作,崇华拿出几本昨晚顺手从宠物医院领回来的小册子,研究这种还没满月的小奶狗该怎么养才好。

崔贞从书房出来时,崇华正拨弄着一根牵引绳,似乎在研究它的用法。她忽然想起,曾经崇华与她提过,想要在家里养一只狗,她那时说不如等有了孩子,还能让孩子有个伴。

想到当时崇华一脸期待地说想要有一个和她长得像的小女孩,崔贞心中又是一阵柔软,她唤了崇华一声。崇华转头,冲着她笑了笑。

崔贞目色柔和,对她说:“崇华,我们要个孩子吧。”

作者有话要说:要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