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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章(2 / 3)

作品:《佛系女配穿书日常

陆重行暗眯起双眸,突兀勾唇。既然她要玩,那他就陪她玩。

……

翌日,天刚放晴,苏娇怜这处便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陆嘉身着烟紫色长裙,披着细薄斗篷,梳高髻,站在西厢房门口跟正坐在里头用早膳的苏娇怜对视。

“听闻表姑娘在姑苏有一诗社,不若带我见识一番。”

这段剧情倒是跟原书中一模一样了。其实归根究底,原身会落得这般悲惨下场,都是陆嘉一手造成的。

一开始,就是她写信给了苏胜苟和王碧珍,假意说到姑苏某某豪绅心属苏娇怜,撺掇他们来皇城将苏娇怜接回去。

在苏娇怜死活不肯的时候,又跟苏胜苟和王碧珍通气,给他们出谋划策,演了好一出苦情戏,把苏娇怜给骗了回去。

然后又趁着这次和苏娇怜去诗社的时候,不经意的让苏娇怜和那豪绅偶遇,致使苏胜苟和王碧珍真的以为那豪绅十分属意苏娇怜。其实,那豪绅真正看上的是陆嘉。

毕竟是女主嘛,总是有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本事。

这时候的陆嘉将计就计,与苏胜苟和王碧珍一道合谋把苏娇怜送给了那地方豪绅做第十八房小妾。这地方豪绅在揭开盖头看到苏娇怜的那一瞬,心中不喜,甚至大怒。

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要的小仙女。

故此,原身不仅在豪绅府内受尽苦楚,最后还被陆嘉坑了一把,失了性命。

简直就是炮灰女配的标配悲惨结局了。

现在,苏娇怜就要踏上她的结局路了。

对于陆嘉的挑衅,按照原身的性格是一定会跳起来跟她正面干的。

所以苏娇怜顺应剧情,用完早膳后,梳洗穿戴,换上原身最喜欢的素白长裙,松松的挽了一个髻。那垂发搭拢在香肩处,配上苏娇怜那副娇怜柔弱的身子,更显出几分苍白弱态来,就如被雨打弯的小白花。

透过面前的花棱镜看到里头显出的那个清丽身影,苏娇怜发出一声叹息。

这简直就是过气女配垂死挣扎的真实写照啊。

外头天气正好,两旁的柿子树上挂满了红澄澄的柿子,就跟一个个圆滚滚的小灯笼似得。

苏娇怜与陆嘉一道上了马车,苏娇怜单手撑着下颚靠在马车壁上,纤纤素手伸出,搭住半幅马车帘子往外看去。

不愧是富庶江南姑苏城,虽比不上皇城,但自有一番江南小桥流水的风情意味在。尤其是那摊上的小吃,热气腾腾的迷了苏娇怜的眼,让这几日努力喝露水x小仙女人设的她恨不能把自己的脑袋从马车窗子里伸出去来一口。

“表姑娘,咱们做女子的要矜持,尤其是未出阁的女子,大半夜的往旁的男人屋子里跑,若是被旁人知道了,那是要被嚼舌根的。”陆嘉斜睨一眼看向苏娇怜,语气中透出半分嫉妒和满满的尖酸刻薄。

苏娇怜转身与其对视,做西子捧心状,叹道:“我常常劝大表哥要雨露均沾,可大表哥非是不听呢。他呀,偏要独宠我一人。”说完,苏娇怜还做作的扭了扭那细软如柳的楚腰。

陆嘉:……

两人一路无言的到了诗社。

先前苏娇怜作为姑苏第一才女,创办了这诗社,后头她去了皇城,这诗社就被里头的社员承接了下来。

诗社很大,完全就是用一个院子改造出来的。

里头男女皆可进,举目望去,三男两女的或席地而坐,或手执书卷,或写诗抚琴,皆在做些苏娇怜所不能理解的所谓风雅事。

陆嘉倒是十分喜欢这样的氛围,她认为,只有熟练琴棋书画,她才能混入上层社会,钓个金龟婿,摆脱自己屌丝女性的称号,真正成为人上人。

“表姑娘,请吧。”对上这位曾经的姑苏第一才女,陆嘉还是有些紧张的。毕竟人家是真正出生书香名门的贵女,那自小养成的通身气派,在陆嘉看到其第一眼的时候,就产生了一种自惭形愧的感觉。

而当这种感觉被日渐放大后,陆嘉的心态越发扭曲。既然比不过,那便将其毁了,不是极好的一件事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