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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3 / 4)

作品:《桃李满园春

有句话叫冰肌玉骨清无汗,如今,她想要流汗也挺难的,且进行之间,脚步轻盈落地无声,跟着崔氏学了礼仪之后,一举一动都若行云流水一般,极有世家风雅雍容之态。

家有少女初长成,不过小荷尖尖初露角,却已是春山如笑身如初柳。

宁博容不是那等艳色惊人的少女,而是就像她幼时猜测的那样,果真长成了这副纤腰盈盈一握,柔弱到我见犹怜的模样。

数年过去,左重却仍不见苍老之态,宁博容已经知道左重看似是个风雅的文人,实则同那几个刘湛的护卫一样,乃是真正的外家高手,身体自然比常人要硬朗得多。

“左师。”

左重笑道:“阿容,昨日里那曲子练得如何?”

“还不曾怎么练呢。”宁博容微笑道,“咦,左师今日里有事?”

左重叹了口气,“原打算叫婢女去同你说一声,你却已然来了,恐怕过几日我便要同你告别啦。”

宁博容一惊,“左师何出此言?”

“楚王与我,怕是近日就要回京,今日说好要去刺史府论事。”

宁博容蹙起眉来,“回京?”

“不错。”

今年,刘湛已经十四岁,已经是个真真正正长身玉立的少年,而因着宁舜英、宁舜华不时到山上来住,刘湛乃是她们嫡亲的表哥,是以常常接着看表妹的名义到山上同他们家一块儿吃饭,这年头虽有男女大防,但着实不像后世这般严重,舜华、舜英年纪又小,说来既都是一家人,宁博容根本就不用回避,所以与刘湛也渐渐熟悉起来。

宁博容早就知道刘湛喜欢她,但这几年里,刘湛从不越雷池一步,温文尔雅,性情柔和,并不借故接近自己。

哪怕偶尔在藏书阁碰到,也不会特意上前与自己攀谈,时常自己拿过一本书读着,他也只是取书自读,同一空间里,反倒有种格外宁和的感觉。

他这样克制有礼,宁博容自也不好自恋地让他离自己远一点,毕竟人家从未真正对她说过什么。

要……走了吗?

也是,他在云州,已经呆了快五年了。

“什么时候走?总要送一送左师才是,至少我需亲自下厨,做一桌送别宴给左师送行。”

左重看着面前温柔清雅的少女,笑道:“大约是三日后,又能尝一尝阿容的手艺,那自是好的。”

宁博容点点头,“左师既要去大兄那里,那便早些去吧。”她叹了口气,心中也有淡淡的怅然。

人都是有感情的,天天见面的人要离开,再如何也会有些愁绪。

待回到崔氏那里,说起这事,崔氏点点头道:“楚王他也该要回京了……总不能一直躲在云州。”

宁博容蹙起眉来,她已经知道这年头诸王那是混得比普通高官子弟还要惨一些,以刘湛的才学,即便不是皇家子,去考科举都不算难事,而且这人情商本来就高,封侯拜相恐怕也不是传说。

偏偏,他是皇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