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恋爱”进行时[离婚倒计时:14天](1 / 2)
作品:《我们都特别同情那个男配[穿书]》一天的生活和工作丰富多姿,袁湛心情无比愉快。
临近下班时间,阎璟西亲自到公司接他到海边别墅过第二天的结婚纪念日,袁湛假装自己还在生气,一直对阎璟西放冷气,尽量在努力配合的阎璟西颇为纠结,他没学过该如何讨人欢心。
袁湛当然不需要阎璟西刻意讨好他,只是向对方表明一件事,他们之间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牵扯上白月光,否则必定会有一场大战,还是属于阎璟西单方面挑起,然后又单方面挨揍的大战,于袁湛而言,没有任何损失,只要有机会揍他,他完全不介意阎璟西提到白月光。
完成原主的任务,难吗?就目前而言,阎璟西对他已经有那方面的意思,就是他自己没有感觉过来,需要给他加一针强心剂。
他们还没下班就离开京市,海滨别墅就在距离京市一百多公里之外,需要跨市。
周末权当休息,虽然袁湛还在“生气”,但对阎璟西的安排并没有意见,阎璟西选择默默开车,少说话就可以避免争吵。
他们出发的时间不算太晚,但是遇到的是周五,路上都是车,上高速后速度才提起来。
到达海边度假别墅已经是晚上九点,袁湛已经是饿得前胸贴后背,屋里什么吃的都没有,只能点外卖。
阎璟西后悔自己没有提前让人在冰箱里准备新鲜食材,失策。
屋内的装饰摆设都按照阎璟西的要求布置。
袁湛淇进屋后,阎璟西就告诉他别墅有三层半,想住哪一层都行,还特意给他详细介绍每一件物品的摆设意义,不过袁湛淇根本没听见去,眼中透着嫌弃。
“这房子的布置看着像……”
阎璟西以为他要夸赞,有几分欣喜:“像什么?”
袁湛一转身,指着一只半个多高的大花瓶,毫不留情评判:“老土。”反正是别人家的,说说又不会伤情份。
被伤情份的阎璟西:“……”
他又指了指墙上的古钟:“那个钟怎么样?”
袁湛走到阎璟西身后,压低声音说:“安静,听钟摆的声音。”
嘀嗒,嘀嗒,嘀嗒。
安静的室内被营造出一种诡异的气氛。
忽地,袁湛在阎璟西脖子上幽幽地吹了一口凉气:“……”
阎璟西吓得猛然转头瞪他一眼,轻抚心脏:“袁湛淇,别闹。”
袁湛双手抱胸,耸肩说:“这么古老的钟放在这儿,就会给人这种感觉,我只是用实际行动告诉你而已。”
阎璟西被他气到出汗,又一边默默记下对方评价过的地方。
改,改,改,必须改,那个古钟也必须带走。
袁湛还补了句:“设计太没品味,完全不符合年轻人的喜好特点。”
阎璟西的心脏被一箭扎了个口子:“我们先去看看房间吧。”
两人上楼。
袁湛没去二楼看房间,而是直接爬上三楼,选了间能看到海边风景的房间:“我今晚就睡这里。”
阎璟西说:“好。”他转身下了二楼主卧,看着一床的玫瑰花,站在满是花香味的房间,心里微微叹息,他果然不了解袁湛淇。
居然说他老土,完全无法辩驳。
工作一天,又坐了三个多小时的车才到这边,吃过外卖后,不到十一点,两人就各自回房间睡觉去了。
原本阎璟西还有安排,晚上可以到海边看夜景,或者去坐游船,在离婚前,他会做到袁湛淇的要求。但可惜的是,袁湛淇根本没有兴趣,索性他也不提,开车过来也累,早早上床睡觉,意外地睡得特别香甜。
周六清晨,牢记任务的袁湛起了个大早。
前两天他就已经看好海边可以玩的项目,他想的是,带着阎璟西当一回普通情侣,玩遍海边项目,也有他自己的私心,以前工作太忙也没有机会出来游玩,上一次在厦市手意外受伤,连水都不能碰,只能遗憾离开。今天,精神饱满的他完全可以将想玩的项目全部玩一轮。
阎璟西难得看见袁湛早早起来,还将自己打扮得特别清爽阳光,像个刚毕业的大学生,充满朝气,一对比起来,他自己就显得有些老成。果然,他们还是得离婚,各个方面都不合适。
在阎璟西发呆时,袁湛催促他:“你赶紧换舒适的衣服,我们出去吃早餐,我昨晚查过,附近有家鸭血粉丝汤特别好吃,我想吃。”
阎璟西指指自己:“我这衣服很舒适。”
袁湛就知道他没有适合的衣裳,立马跑上楼,拿出另一套与袁湛一模一样的T恤和迷彩五分裤,只是尺寸上,大上一号。
这两套衣服是他在柜子里发现的,去年夏天,原主独自逛街时看中的情侣装,T恤上印着简单字母,不过分夸张,穿上后就真的很简单,但也不失时尚,毕竟他和阎璟西都长得不差。
原主一直希望有一天能够跟阎璟西手牵手,穿着情侣装光明正大走在大街上,他不喜欢听多少情话,只希望一个眼神就知道对方在想什么,相视一笑时,阎璟西会给他一个亲吻。
和阎璟西亲吻,袁湛怕是做不到,但是和对方一起穿情侣装还是没问题,阎璟西不想穿,那他就强势逼他穿。
阎璟西拿过衣服,倒没说什么,走进洗手间,换上T恤和迷彩裤。
在自己的记忆中,他似乎是在学生时期的军训才穿过迷彩服,那之后再也没有印象。
同样,他也没有和谁穿过情侣装,也没有梦想过和谁一起穿,甚至是白月光。
袁湛挑剔的眼神也觉得阎璟西的身材不错:“还不错,今天我的背包给你背,我有小包。”
阎璟西:“我有包。”
袁湛看他一眼:“商务包配现在这套衣服?”
阎璟西扯了扯只到膝盖的短裤:“……”好吧,都听你的。他确实没有更休闲的背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