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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二章豪门公子(1 / 5)

作品:《代号传奇

刘君来在他之前生活的那个圈子里,是一个最不像富二代中的富二代:成绩优异的学霸、喜欢吃几毛钱一根的老冰棍和路边摊,不喜欢和有钱人的孩子做朋友,穿着比屌丝还屌丝,有一大帮真心实意愿意为他打架出头的穷哥们,自己花钱小心翼翼却能为穷人一掷千金,这让他年纪轻轻地就获得了一个和梁山大佬宋公明相同的美誉——“及时雨”。

在改革开放初期,刘君来的父亲凭着敏锐的商业头脑,很快就成为了传说中“最先富起来”的那一波人,短短十年的时间就成了一个庞大的商业集团。

作为家中的长子的刘君来极其聪慧,被父亲寄予厚望,希望他有朝一日能够接手自己的商业帝国。然而在这一点上,他却让父亲失望了,他对父亲的生意上的事情几乎没有任何兴趣。在香港电影《古惑仔》盛行的年代,他拒绝去所谓的贵族学校读书,而是选择了在当地的一所普通中学成了一名调皮的学霸,到处惹是生非但一点也不影响学习,老师和家里人一样对他是又爱又恨,同学们却对他拥戴有加。

读初中两年级的一天傍晚,刘君来和几个同学放学回家,在街边突然闪出几名持刀歹徒,将他抱着就往一辆面包车上拖,刘君来死命挣扎之际,两名正在旁边面馆吃面的年轻人冲了出来,赤手空拳与歹徒们进行了殊死搏斗,生生将他从绑匪的手中救下,而两个年轻人身中数刀,倒在血泊之中……

两天后,刘君来才知道,从绑匪手中救下自己的两名年轻人是驻扎在城郊一个部队的军人,两名年轻的军人一人牺牲,一人重伤,牺牲的那名年轻人,只比自己大五岁。在他的执意要求下,父亲带他去参加了烈士的追悼会,看着他穿着一身整齐的军装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刘君来对父亲和一堆军人说,我今后也要穿上这身衣服,替这位大哥把他没做完的事情做完。他身旁的军人和父亲都哭着说好。从此以后,父亲再也不和他提生意上的只字片语。

在所有认识他的人眼里,刘君来是一个比较早熟的孩子,但早熟的孩子也做过很幼稚的事情。17岁那年他第一次谈恋爱,和外校的一个富二代同时喜欢上了学校的校花,两人展开了竞争,但没多久,校花因为他的“屌丝身份”投入了富二代的怀抱,这让刘君来觉得自己被钱打败了,视之为奇耻大辱。他把开着家里豪车、带着校花招摇过市的富二代从车里拖出来打赌,他说:明天就在学校的大门口,谁请来的人和豪车多这美女就归谁,敢不敢?富二代同意了。当天下午,刘君来在书房里打了十几个电话,把他的三姑六姨家的表弟表哥、他父亲朋友家的那帮他之前看不上的纨绔子弟全部召集起来,要他们每人至于带三台豪车过来捧场。他甚至还以家族未来接班人的身份威逼利诱,让自己家的一个车间主管带着一百多名工人到学校门口助威。

第二天,数十辆豪车,上百人的队伍将学校堵了个水涉不通,甚至还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以为是什么江湖大佬敢在学校闹事。相比起刘君来庞大的阵容,那名富二代的七、八辆车没支撑多久就落荒而逃了,虽然校花当时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但是刘君来在众目睽睽之下拒绝了校花的示爱。这是他唯一一次也是最高调的一次“炫富”,却成为未来很多年里刘君来挥之不去的耻辱,因为这件事情至今仍在亲友同学之间笑传。每次家族或者同学聚会,长辈和同学们总是喜欢拿这件事情取笑他。

进军校读书后,他又谈了一次恋爱,女朋友是父亲生意上伙伴的女儿,出身豪门,端庄得体、人也很漂亮,父亲希望他们的联姻是一次生意场上的强强联手。没想临近大婚,前段他出国执行任务回来,突然和女朋友提出分手,理由也是土掉渍的“两地分居,三观不合,理想不同”。他的这个决定让家族震惊,但是已经是校级军官的刘君来去意已决。

其实真正的原因只有他自己知道,因为他发自内心地爱上了一个姑娘,那个姑娘就是考塞尔,她美丽聪慧,命运坎坷,披着迷一样的神秘外衣服。他知道她爱着路扬,所以他只能站在原地,在内心深处默默地爱着这个姑娘,只希望有一天她能够发现站在近处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