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这个倒霉催的男主终于有知觉了(2 / 5)

作品:《我这无处安放的魅力

于世卿因为有个“不明生物”曾经救过他,便把那人放在心上,以他的感情回报给那个“不明生物”。

而她,也是因为腿儿哥是被于世卿所救,留在了于宅。

但这并不意味着,世间所有的动物都懂得感恩。

杜鹃会把自己的蛋下在别的鸟的巢穴里,等小杜鹃孵化后,会继承母亲的自私和凶残,将同窝的蛋推出巢穴摔碎,让养母全心全意喂它自己。

正如于家的那些亲戚们,在于世卿落难时没有任何一家伸出援手,却在于世卿病倒后,跑过来鸠占鹊巢。

动物有好坏,人也一样。

看了于世卿的日记后,伊言就一个想法:有文化的舔狗真可怕。

他不愧是哲学硕士,能够从各种角度夸“不明生物”,这时候就展示出人家知识渊博的好处来了。

他能用诗词歌赋夸,还能用世界名著夸,中文夸完了英文夸,英文夸完了德文夸。

看得伊言牙都要甜掉了。

这家伙有这文采,还做什么生意啊。

去写言情小说吧,就这花样告白的水准,肯定错不了。

他字写得好,夸人的手段比较高端,看着也不觉得low,伊言看得津津有味。

如果不是护士太蠢,打断了伊言偷窥大佬秘密,伊言还能继续看下去。

于世卿每天都要输液,身上有留置针,隔上一段时间就要换。

今天到了换针的时候,护士扎了几次都没弄明。

虽然服务的是大佬,但因为大佬已经是植物人了,护士也没觉得多严重,试了一次不行,接着继续戳。

眼见着她跟容嬷嬷似得戳个没完,伊言站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