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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 财用不足何以补(2 / 5)

作品:《三国之最风流

“正是。彧以为,设立民屯有两个好处:可汰田卒中老弱妇孺不堪行军法的,使军屯精干,无事则劳耕操练,有事则招之能战,佃战可以兼顾,此其一;现军屯中的老弱妇孺,多半是壮年田卒的父母妻子,将之放於地方,改为民屯,可使这些留在屯中的田卒不再徨惶,能够专一屯中,是谓有恒产者有恒心,并可以此充实郡县,此其二。”

荀贞细细思之,深觉荀彧言之有理。

只是,如想按此施行,有两个问题必须要首先解决。

荀贞说道:“如放老弱妇孺於地方,则不可使田卒与其父母妻子久不见,卿有何策应对?”

“老弱妇孺可置於本屯田卒所在之县,每月放田卒返家一次;田卒耕作优异,又或如接战有功者,可予免除田卒籍,使得编户。”

荀彧的这两个对策不错,特别是第二个办法更是不错,有了这个奖励设置,田卒必会耕种用心,如果需要他们上战场,也必会勇敢杀敌。

荀贞点了点头,说道:“可也。”又问道:“民屯置后,该如何管理,又应如何收粮?”

“起初两年,仍以军屯制管之,名在田卒籍,两年后,编入户,改由县乡统理。收粮,则可前两年中分,三年分税,四年计赋税以使之。”

“军屯制”,就是荀贞现行的军屯管理方法,以部曲勒之,五里一屯,一屯六十人,屯置司马。

“前两年中分”,州府和民屯各拿一半当年的粮食收成,“三年分税”,到第三年,按三十税一开始正常征收田税,“四年计赋税以使之”,到第四年,就把他们视为正常的百姓了,除了收取田税,再收口算,并征发徭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