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杀人歌(1 / 2)
作品:《亮剑抗战》李云龙圆瞪的眼睛,一拍大腿,懊恼道:“哎呀,那小子他娘的哪根葱啊?硬生生把老李我到手的功劳给抢了!”
张大彪也呆呆的看着对面山头上突如其来的爆炸,张了张嘴:“团……团长,鬼子是怎么回事?”
李云龙恨铁不成钢的踹了张大彪一脚,道:“快点,命令部队冲锋,趁着这股劲全歼坂田联队,要不你他娘的就拿着你的夜壶脑袋来见我!”
张大彪一愣,但是很快的反应过来,一跺脚:“是!一营跟我冲锋,弟兄们,拿出你们的大刀!杀鬼子了!”
“杀鬼子了!”
新一团开始冲锋,就在这个时候,李伟已经拖离了追击部队的视线,换上自己的衣服,他真的怕被新一团的人给误伤了,没死在敌人手里,却死在自己手里,这说出去不好听啊……
换好衣服,念头一转,从背包里拿出了奖励的56式半自动步枪到刺刀别了过来,看了看灰白色刺刀上锋利的刀刃,李伟的眼神变得锐利。
转身,走出藏身之所,李伟的手中步枪往前一递,直接送进了一个鬼子兵的肚子里。李伟在用力一拉,刀刃上的血槽将伤口扩大,青紫的肠子顿时从这个倒霉蛋的肚子里流了出来。
伴随着一股腥臭的味道,李伟居然有一点兴奋的感觉。
“杀!”
一声怒吼,锋利的刺刀挑开了一个日本兵的喉咙。
李伟三下五除二的冲出了防线的核心地带,往下一看,无数穿着灰色军装的八路军和穿着黄色军装的鬼子兵绞杀在一起,这是李伟从没有见过的景象。
每一刻都有人死亡,鲜血像廉价的白开水一样从人的身体流到地上把干涸的大地上染上一层红色,残肢断臂随地可见。大刀、指挥刀、刺刀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映出血红色的反光。
新一团所属的战士们虽然寡不敌众,虽然武器落后,但是他们却有一颗信仰者自由的心,为了把侵略者赶出中国,他们不怕死!
一名只有十七八岁的八路军挑开一杆刺过来的步枪刺刀,然后狠狠的把自己的刺刀送进敌人的胸膛。但是一把漂亮的指挥刀闪过斩下了他稚嫩的头颅。
一柄柄大刀废物,就好像唐朝时期震慑四方的大唐陌刀手一般,挥舞着属于自己的杀器,收割者敌人的头颅,这还要全赖曾经在宋哲元二十九军大刀队当过排长的张大彪的功劳。
残酷的白刃战就像一片片绞肉机一般收割者战场的生命。
“新一团!冲锋!”李云龙不断重复着这句话。
无数的八路军冲出战壕,到最后除了机枪手之外,几乎所有的人都参加的战斗。
冲锋号吹了一波又一波,直到最后一批举着菜刀、铡刀的伙夫和马夫们冲出战壕,至此新一团一千余人,额米有一个人离开战斗位置!
李伟震惊了。
曾经有一位伟人说过:“向往战争的人,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
这句话虽然有些偏颇,但是也道出了战争的血腥。
苏联将军朱可夫说过:“战争对于下级军官和士兵来说就是一部巨大的绞肉机!”
中国也有诗人曹松叹曰:“泽国江山入战图,生民何计乐樵苏。凭君莫话封侯事,一将功成万骨枯。传闻一战百神愁,两岸强兵过未休。谁道沧江总无事,近来长共血争流。”
但是在自己的国家令人欺辱的时候,自己的兄弟姐妹在倭寇的铁蹄魔爪下挣扎的时候,谁能真正的置身事外?没有人可以!
深吸了一口气,李伟大喝一声:“杀!”
一把步枪,一把刺刀好像一只黑龙一般,所过之处只留下一片片的尸首。
李伟杀的起兴,竟然唱歌助兴:
“炎黄地,多豪杰,以一敌百人不怯。
人不怯,仇必血,看我华夏男儿血。
男儿血,自壮烈,豪气贯胸心如铁。
手提黄金刀,身佩白玉珏,饥啖美酋头,渴饮罗刹血。
儿女情,且抛却,瀚海志,只今决。
男儿仗剑行千里,千里一路斩胡羯。
爱琴海畔飞战歌,歌歌为我华夏贺。
东京城内舞钢刀,刀刀尽染倭奴血。
立班超志,守苏武节,歌武穆词,做易水别。
落叶萧萧,壮士血热,寒风如刀,悲歌声切。
且纵快马过天山,又挽长弓扫库页。
铁舰直下悉尼湾,一枪惊破北海夜。
西夷运已绝,大汉如中天。
拼将十万英雄胆,誓画环球同为华夏色,到其时,共酌洛阳酒,醉明月。
男儿行,当暴戾。事与仁,两不立。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昔有豪男儿,义气重然诺。
睚眦即杀人,身比鸿毛轻。
又有雄与霸,杀人乱如麻,
驰骋走天下,只将刀枪夸。
今欲觅此类,徒然捞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