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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责任(5 / 5)

作品:《狗与骑士

五年之后,公司债务还清之后,非特殊情况,每年拿出50%的利润分红,50%利润并入公司发展基金。

协议规定,公司股份不可出售或转让,持股员工因辞职、辞退、退休、非自然死亡等等原因离开公司,公司从发展基金中抽钱回购股份,年底按绩效,分配与其他员工。

接下来两年,刘西水要教会刘北王如何去管理和经营公司。

夜市的股份,刘西水会收回来,不过,将会从宗师茶剥离,一部分转至刘南闯的投资公司下,一部分入股段兴志兄弟的投资公司。夜市可以由段兴志控股,共同签署一份协议,10年内,不得出售或者转让夜市股份。

段兴志至少还懂得畏惧,刘南闯连最基本的畏惧之心都没,从此往后,他就干脆什么都别做了,靠夜市收租过活。

不是还债,刘西水是在为刘北王和刘南闯某一个稳定的收入和生活。

没有了刘东林,刘北王和刘南闯什么都不是。

刘北王的身后是二叔和二婶需要照顾,刘南闯的身后,还有三叔和侄儿小禛。

这么一大家子,这么多年都习惯了锦衣玉食的富足生活,刘西水不能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