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1 / 2)

作品:《当炮灰被万人迷穿了

他瞧了谈衣一眼,就移开目光,说道,“该走了。”

虽然青年只看了他一眼,可是谈衣还是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丝丝毫不掩饰的嫌弃。

第101章性转总裁文37

这是陈瑾最不可思议的一天。

在他回国的那天,有一个少年撞到他。他横冲直撞,慌里慌张,把他的第二根肋骨撞得生疼。

从此,这个少年就走进了他的心里,成为他最瑰丽美好的记忆,成为他最锥心刺骨的伤口。

陈瑾永远都无法忘记这一幕,少年从黑色棒球帽下露出一双晶亮的眼眸,他纯黑的瞳孔宛如宣纸上铺开的水墨,一层一层美得醉人;他根根纤长的睫毛仿佛燕尾的黑羽,一颤一颤地撩得他的心不受控制。

但最让他无法忽视的,还是谈衣眼里那片闪动在天真之中的狡黠。

谈衣的身上有一种独特地气质,既神秘又单纯,既复杂又天真。初次见面时,他就觉得这个少年好像简单得一眼就能被看穿,却又小心翼翼地隐藏着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

其实从小到大,陈瑾自己都是一个比较沉闷的人。他没有特别喜欢的东西,也没有特别不喜欢的东西,对所有事物,他都一直淡淡的。

他所走的路是家里早早就规划好的,他没有意见,不会排斥,虽然也谈不上多么喜欢。

他一直以为,或许他的人生也会这么一直平淡下去。

——直到他遇到了谈衣。

他就好像一汩鲜活的泉水,横冲直撞来势汹汹地冲进他心里,他还来不及反抗,就已经被他占据了整个心神。

在谈衣面前,他的所有感情都无所遁影。在机场的小角落里,谈衣笑眯眯地问他为什么看他,当时他紧张得手心都是汗,胸口的心跳快得失去控制,他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紧张。

在他手足无措的时候,谈衣却很快转移了注意力,确定“安全”了,就把他推开,径直离开,除了扔给他一副墨镜,再没有丁点留恋的痕迹。

或许,他对谈衣是一见钟情。从第一次见面起,他的灵魂就已经先他一步,认出了这个他最无力抵抗的人,从此弥足深陷。

第二次见面的时候,他记得谈衣和他说,“我们好有缘分啊,小哥哥。”

他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他们的每一次相遇都巧合得好像被上天安排好了一样,他们顺理成章地互相吸引,他看到谈衣眼里真真切切的快乐,就像他一样。

但他却忽视了每次见面时谈衣眼中转瞬即逝的尖锐。后来,他才知道,原来那些都是对他的恨。他知道谈衣有很多秘密,却从来没想过,原来他恨他。

他恨萧律在意的人是他,尽管他对此一无所知。

在那之前,陈瑾一直幻想着两人在一起的美梦。

谈衣像一个小孩子,其实就他们的年龄差来说,谈衣的确就是一个小孩子。

在他成年之时,谈衣才在小学的课堂咿咿呀呀学着拼音;在他第一次正式工作之时,谈衣才刚刚放下高考的重担,步入全新的领域,成为一名大学学生……

这也没什么不好。他比他提早九年来到这个世界,提早经历这整整九年的光阴,他可以用他多出的九年经历替他避开那些将来可能的伤害与挫折。

他唯一遗憾的只有他没有早点认识谈衣。这样,他就可以更早地呵护他,保护他,爱护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