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轩一死,更是迫不及待地爬上了攻的床,结果当然是被痛揍一顿,丢了出去。

但是原主死性不改,一次不成,就天天爬,夜夜爬,最后把自己的命都爬没了。

陆怔年纪比陆轩小七岁,差不多是被陆轩养大的,对这个哥哥非常敬重,连带着对原主也忍让,直到最后忍无可忍爆发,直接将原主的腿打断,赶出了陆家的大门。

原主最后的结局是无家可归,惨死街头。

常清搞清楚状况后,脑海就有一个声音,很清晰地说:不能让陆怔和林逸风在一起!

林逸风是原着里的正牌受。

常清是不知道那声音到底是谁的,但他猜测大概就是原主。

原主能有那样的结局,完全是自己作出来的,再来一次,居然还死性不改。

但他也不能说他,毕竟他能重新活一回,还得感谢原主,即使是在一本小说里活,常清也是该感恩的。

阻止这本小说的男主们在一起,这显然是不大现实的,一来常清对陆怔没什么兴趣,而来也不大想做那个恶毒男配。

不过原主都这么要求了,他尽力而为。

只是从他穿书的时间点也有些尴尬,正好穿在了原主第一次爬陆怔床的时候。

想想昨天的尴尬事,常清的表情毫无异色,只是伸手摸了摸头上的纱布,那一撞撞得有些狠,流了一地的血,叫本来面沉如水分分钟要上来痛揍他的陆怔都慌了神色。

不过好歹没被揍进医院躺十天半个月。

常清想着,脑海里出现了陆怔年轻又充满锐气的慌张脸孔,忍不住笑了一下。

他这一笑,就落入了陆轩的眼睛里。

常清长得很漂亮,这种漂亮是超越性别的,可以说是一种纯粹的美,只是平日里他喜欢浓妆艳抹,弄得一团脂粉气,这种美便带了一种艳俗的味道,也因为这个,常常被陆花私底下称呼为“狐狸精”。

只是今日不知道是不是撞到了脑袋受了伤的缘故,常清不涂眼影,不擦眼线,不搞乱七八糟的妆容,连华丽花哨的暴露衣服都换掉了,白衣黑裤,脸庞干净白皙,一派的纯净。

这一笑,就笑出了几分春光灿烂的味道。

陆轩看的眼睛都略微发直了,他长的英俊,但性格却有些内敛,不太能放得开,陆花在旁边,也不好意思说些亲密话,只有板有眼地问常清:“伤口还疼吗?”

常清回答:“不疼了。”

陆轩说:“我让张妈拿了祛疤药,你用着,别留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