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吃口冰激凌。”顾凯风揭开盒盖,把一勺夏威夷果味冰激凌喂进林飞然嘴里,道,“冷静冷静。”

林飞然不好意思地张嘴吃了。

他上周给小女鬼供奉的冰激凌是这个夏威夷果味,据小女鬼说这是她最喜欢的口味,林飞然怕她吃不过瘾,干脆一口气买了五盒供奉给她,反正鬼不会坏肚子也不用担心蛀牙。于是在这方面心很细的顾凯风就误以为林飞然喜欢这种冰激凌,林飞然昨天半夜肚子饿下楼找吃的,一开冰箱门发现夏威夷果味的冰激凌满满登登地摞成了一座小山,林飞然看着那座冰激凌山,心里暖乎乎的。

顾凯风喂了他几口,确认道:“我记得你喜欢这个口味吧?”

“喜欢!”林飞然用力地一点头。

没错,他是从今天开始喜欢的。

顾凯风自己也开了一盒吃起来,两个很养眼的少年并排坐在床边,下午格外灿烂的阳光在两人的背上印下暖黄的色块,一只约克夏腻腻歪歪地枕着其中一个人的棉拖鞋,时光仿佛被具现化,变成了一种柔和温吞的液体,充斥着整间卧室。

“对了。”顾凯风咽下一口冰激凌,问,“会打高尔夫吗?”

林飞然摇摇头:“没打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