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2 / 4)
作品:《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匣子呈上来,盛宝筝一打开,那里头的光彩熠熠、乍然如明镜,令厅堂内的人都目瞪口呆,无疑,这是一匣子的金银珠宝。里头的白玉珍珠,竟比婴儿的拳头还要大。
他们是万万没想到,这群商贾出手竟如此大方,在他们以为世子爷占了大便宜的时候,对方反手就来了一招,告诉他们这次合作于他们这群真正的富户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诚意是有的,炫富也是真的。
连小狐狸都被惊动了。
大凤亲王头戴的冕冠是九旒冕,帝王则为十二旒冕冠,上面串联的珠子论色泽和珍稀,都不如盛宝筝此刻手里的一枚商贾献上的白玉珍珠。皇亲国戚不如一名世子所得,这意味着什么。
魏紫延也坐不住了:“竟然还宰他们宰少了!”他的语气不乏遗憾和羡慕,觉得这些商贾格外有诚意,竟然献上如此多的珍宝。
小狐狸却看到盛宝筝把玩那拳头大小的珍珠,那双黑色眼睛眸色依然清亮,并没有他想象中的市侩贪婪。
盛宝筝用悠哉的口气问道:“你们喜欢吗?”
“喜欢的。”仆从们忙不迭的点头,似乎连呼吸都不敢大喘气,这种珍稀东西,谁能抵挡得住呢。
“你们觉得这东西值钱吗?”盛宝筝又问道,他小手拿着一枚琉璃般的粉色珠子,满意地看到全屋子的丫鬟都面露痴迷。
“值钱。”众人异口同声地回道,他们觉得用值钱来形容都差了,应该用价值连城的来形容。
他们本以为小世子会满意他们的答复,没料到小世子却道:“你们真是没见识,那些商人想看到的就是你们这副模样。”这一番话,说得他们都蒙了。
盛宝筝:“我不信府上没有一个聪明人,这样好了,我拿一个金珠做彩头,谁能说出让我满意的答案,我就把这颗金珠子给谁。时间限制为日落之前,阖府上下,只要是手头有闲的,谁都可以参加,来书房给我汇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