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瑜苦笑摇头:“二哥做这个生意,自然是看蓖麻千百般好,不过你仔细想,倘若平时这蓖麻放在你眼前,你可会去穿?”

“这……”王以溪一时语塞,他自幼绫罗绸缎享用不尽,蓖麻丝这种粗糙的东西他怕是看不上。

“就是这个道理。”温瑜缓缓道:“这蓖麻丝,其实严格来讲根本不叫丝绸,因为必须要跟绢等物混合纺织才可,光泽和柔韧度都比不上蚕丝。好在产量高不少,而且蓖麻蚕好养活,比普通粗布强了不少。”

看王以溪陷入沉思,温瑜接着说:“之所以叫清风丝,是取自‘两袖清风’之意,大明千千万万的读书人,也不是人人都穿得起丝绸,但你若让他们和目不识丁的百姓一样,想来他们自然也是不乐意的,如今有这蓖麻丝,不正好将他们区别开来。”

不错,打从一开始,温瑜就将消费用户锁定在清贫的学子和一心附庸风雅的小商户上,打的广告也大部分都是面向这群人,至于王公贵族,只要他们提起蓖麻不是用鄙夷的语气就够了。如此一来,他也不算是动了那些丝绸大户的蛋糕,说不定还可以跟他们联合一下,抬高传统丝绸的地位,实现双赢。

他将想法给王以溪一说,对方顿时敬佩的五体投地:“我总算知道我那老爹为何非要让我们往仕途上发展了,你们读书人的脑子果然不一般,今天我算是彻底服你了。”

温瑜没有言语,虽说预想的是很好,但具体如何还是要等结果。

成都府,一间绸缎在内,孙止昀是一个三次落第的年轻秀才,自诩才华横溢平时也颇为趾高气扬,好在他家里条件还不错,虽然不是什么大户人家,好歹是个小地主,供他念书还是没问题。

今日闲来无事,他陪母亲嫂嫂沈氏来此处置购些衣物,店小二仔细打量了一番几人,心中已有成算,便将他们往新料区那边带“客官里边请,这是我们从蒙阳进的新料子,最适合您这样的书香门第。”

“哦?又是蒙阳?那个伤风败俗的温瑜?”孙止昀神情有些不屑,他早听闻蒙阳县令沉迷奇淫技巧,还搞什么女学出来,让一帮女子抛头露面,简直不知廉耻,现在听到蒙阳这两个字就觉得不舒服。

沈氏在一旁看不过眼:“我看温大人不错,最起码我娘家大哥去蒙阳回来后都赞不绝口,听闻那边地价快赶上成都府了。听说那位大人也是久试不中,人家直接去选了官,现在不也是一方父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