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方明执跟解春潮吃过早饭,就一起回了方家的宅子,方明执并不希望让那人染指解春潮住的地方。方家父母都在国外,也不知道是不是方明执的外公压根就没通知他们,他们并没有特地回来。

方明执有些焦躁,解春潮在他身边给他读着一本笑话书。

其实解春潮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念些什么,只是希望能出点声音,让这座空荡荡的大房子不至于太安静。

方家这座宅子本来是方家父母特地为他们结婚准备的,里头的摆设一应是名家名手。靠墙一座高大的落地钟,仿着博物馆里的西洋钟,走起来有一种咔哒咔哒的轻响。

等到九点的时候,钟摆“当当”地敲了起来,一只珐琅小鸟从钟面底下的百叶双开门里飞了出来,婉转地啁啾着一首《致爱丽丝》。

只不过九声钟响,解春潮突然就感觉到了肾上腺素的一阵飙升,紧接着门铃就响了。

叮咚。

女佣朝门口快步跑过去,方明执却把她拦下了:“我自己去。”

解春潮亦步亦趋地跟在方明执身后,等着他把门打开。

门外是一位非常和气的老绅士。

他的身形异常高大,只比方明执略矮一点,穿着海军蓝的细条纹西服,银灰领带上是逆织的锚状花纹。他一只手里提着一只橡子色的小皮箱,一只手里握着一只鸡翅木手杖,身上

撒着老派的古龙水,整个人看起来优雅又谦和,让人提不起防备。

解春潮从没想过,吃人不吐骨头的蜘狼竟然看起来如此和善。

“啊,mitchell,这么久只能在视频里和你见面,你居然又长高了。”他把小皮箱递给女佣,非常亲切地拥抱了一下方明执。

方明执对他很尊敬地称呼了一声:“外公。”

紧接着他就注意到了站在一边的解春潮:“那这位,一定就是mitchell的珍宝了吧?”

解春潮迎着他的目光:“很高兴见到您。”

老人低头一笑,撇动嘴角的样子和方明执如出一辙:“年轻人,我也很高兴见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