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作品:《抢个大佬当媳妇儿

据说有腰窝的人很性感,很敏感,很从背后拥上去掐着他的腰……

陆江用力甩了甩头,心里骂自己,呸,禽兽!想什么呢!

赶紧再把视线太高,落到了燕至的后背上。

这就不性感了,因为燕至的后背布满伤疤。看起来都是旧伤疤,大大小小的,最夸张的一道伤疤从左边肩胛骨到右边腰部,很长的一道。

陆江眉头皱了皱,一个开纹身店的小老板,干什么了搞这么一身的伤疤?

燕至拎着一瓶水回来。

“怎么去这么久?”

说着把水递给了陆江。

陆江接过去拧开盖子,又把盖子浅浅的盖在瓶子上,把这瓶水还给了燕至。

“我给你买衣服去了。多转了几圈。”

燕至挑挑眉看着手里这瓶水,他是给陆江的,不是让陆江帮他打开呀。

有些哭笑不得,但陆江这一举动让燕至心情很好。

“你快穿上试试看。”

有些献宝似得特别激动,翻了翻拿出一件粉色卫衣,胸口印着一个很酷的法斗狗头。少女粉,粉的那么嫩,那么富有甜蜜气息。

燕至挑了下眉头,额……不花钱就能穿新衣服的人没权利评价衣服好坏!还轮不上他来挑三拣四!不穿?想要别的?自己买去啊!没钱放什么屁话。

燕至这么一想,想通了,接过衣服去了卧室,换上了粉色卫衣。

不到五分钟又一次出现在陆江的面前。在这五分钟里陆江很期待,他好像一个新郎官在期待这第一次穿上婚纱的新娘,幻想着到底有多美。等不及在客厅走了两圈。伸着脖子看。

燕至头发湿湿的,脸色也很好,穿上这粉嫩的卫衣,陆江再一次心跳乱了。

如果不是看身份证知道他三十有二,真的以为他才二十三,带着青涩甜蜜,还有朝气蓬勃,不是衣服百搭,是他百搭。怎么穿都好看。

今天这心脏有些不受控制,忽快忽慢的。

燕至随便的扯扯衣服下摆,看到陆江耳朵有点发红。

燕至假装什么都没发现,拿出手机凑近了陆江。

“我和燕孜最后一次联系是十天前。”

说着话就翻出了和燕孜对话框。

陆江不得不凑近了燕至,肩膀相抵,侧头就能亲个嘴的那么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