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1 / 2)
作品:《嫁给仙界暴君之后 作者:薇我无酒【完结】》雪无霁来到满地金前门,便有侍女拿着清单盈盈奉上,道:“客人是来做什么的?卖家还是买家?”
雪无霁言简意赅道:“买家。这二人与我一起。”
陆宸燃似乎对这里有些好奇,抱臂站在雪无霁身后,打量这流光溢彩的建筑。
那侍女是个魔族,面容奇异,在蛮荒之地所有生灵都平等,这是一条不容打破的规矩,由十八盟定下。
“那客人是为了什么宝物而来?”魔族侍女将清单递与雪无霁。
雪无霁看了看陆宸燃,后者歪歪头,自觉转过了身。雪无霁翻看着清单,纸页哗啦啦地飞舞。
这份清单上,越珍贵的宝物越在后面,雪无霁一直翻到了最后一页,视线落在了三个字上:
“火炼金”。
纸页上绘制着一枚金红色的宝石。
——他要送陆宸燃的是一件压剑宝石。
陆宸燃的本命灵剑“枯桑”煞气太重,寻常剑鞘是压不住的。他前世也没有固定剑鞘,据雪无霁所知,是碎一个换一个。
但其实,枯桑也不是不能配剑鞘,只是要求非常高罢了。
雪无霁前世他听闻过一枚名为“火炼金”的红宝石,生于火山凤髓之中,天下总共只有三枚,其中一枚已碎、一枚已有主人。其天生便能克凶煞,且与陆宸燃的火灵根相吻合。
若能得到火炼金,就可镶嵌于枯桑的剑鞘之上。
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世上仅剩的一枚无主火炼金,似乎就是在满地金被交易的。它一直在贾城待了三百六十天,才被人带走。
算算时间,正是这个时候。
“我要它。”雪无霁提起朱笔,在火炼金上一勾。
侍女深深地望了他一眼,笑道:“您是第两千零二个选了它的客人。客人不再选些别的了吗?”
满地金里有一个特殊的规定:任何人进入前都可随意勾选,且进入时不收取任何费用。但若出来时勾画的宝物一样都没有带出来,则要将自身的佩剑抵押给满地金。
因此,九成的人要么在进入前提前勾画一些低廉的宝物,以免自己最后出不去;要么什么也不选,只进去随意看看。
敢在满地金里只勾画一样最后一页的宝物的,侍女还只见过这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