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枕头上会有脚臭味?”顾玄风一愣,有些不明白的问。

“你每天都恨不得钻到游戏里去,当然不知道……”花明捂着脸,带着嫌弃和无奈道:“日天他洗脸洗脚、洗头洗澡全是用一条毛巾啊!洗完脚的毛巾再洗头,你没在枕头上闻到脚臭味,不是应该很庆幸吗?”

“呕……”顾玄风看着抱在怀里的枕头,想到他刚刚还闻过,顿时脸色一青,差点没吐出来,拿起枕头就要朝李旲扔过去,骂道:“李日天,能不能别这么抠,多买一条帕子会死啊!擦过脚的再擦脸多恶心!”

“都是我身上的肉,难不成还要分高低贵贱、三六九等?其实说起来,不应该是脸比脚更脏吗?”李昊白了他俩一眼,毫不在意的说道:“我发现你们这些人就是矫情做作,猪大肠装过屎,你们不是照样吃得香。”

花明:……

说的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我竟无言以对。

顾玄风:……

我竟然跟这种邋遢同一个宿舍,真的有失我身为校草级别帅哥的身份。

“说到这个肉香,我突然也想到一个。”林柒打断他们的嘻闹,幽幽口开道:“听说某医院的骨科,有病人的骨头上长了肌瘤,或者肌肉组织病变了,医师就会把那根骨头截下来,再放锅里煮,把病变的组织剔除掉以后,再给人家装回去,然后骨科的手术室里,经常有人会闻到大骨汤的味道。”

花明:……

他以后不想吃肉,也不想喝骨头汤了,娘哎,这究竟是一群什么变态舍友,这种故事说出来面不改色心不跳,他们都不害怕的吗?

秦朗的表情却由害怕逐渐变得兴奋:“我想到了人肉叉烧包,但这种类型的恐怖故事,我竟然很感兴趣,有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个变态,你的胸膛里住着一个趋向阴暗的恶魔。”李昊嘲道。

秦朗反驳道:“不,我的胸膛里只有一颗探索欲强烈的红心。”

“睡吧,已经很晚了。”花明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起床从顾玄风那抢回枕头,又爬上了床。

顾玄风精神头贼好,打开电脑关掉恐怖音乐,又吹熄了蜡烛,开口道:“你们先睡,我再开个恐怖片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