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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境民风比京城豪放许多,当地人民无论男女都热爱骑马射箭。其中,当然也包括陈南。

他的书卷气是童叟无欺的水货,马术却是从小在马背上练出来的炉火纯青。

住下来后,顾昭也是早出晚归,叶幕没有问他去做什么了,估计是在为拉拢陈显做准备,毕竟,他的手上可是有王朝大部分的兵权。

这一日,陈南穿着一身劲装,前来叫叶幕出去和他一起骑马,叶幕欣然应允。

北境的草原莽莽苍苍,一望无际的碧草仿佛连着天际。

陈南见过的京城子弟,几乎个个都是花拳绣腿,上了马就两股战战,好似一只只五彩缤纷的鹌鹑。

他以为叶幕也不会骑马,不想让他尴尬,又抱着一点点暗搓搓的小心思,想让叶幕与他共乘一匹。

叶幕慢悠悠扫他一眼,桃花眼里闪过一丝戏谑,看得陈南心中一阵荡漾。

他还未回过神,叶幕已经熟练地翻身上马,翩飞的衣角扫出一阵利落的弧线,漂亮干脆的动作不止看呆了陈南,也让旁边的一众仆从连连惊叹。

叶幕坐在马上,居高临下地俯视呆愣的陈南,眼角神采飞扬,他挑眉,倨傲地说,“你觉得我需要吗?”

陈南的心猛得颤了颤,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叶幕,也从来没想过,这样的叶幕,比以往竟更加地迷人。

他从前只以为,美人是娇滴滴的,是需要怜惜的,从来不知道,美人也能与北境的豪放洒脱联系在一起,而当两者融合,竟是这样的迷人。

“叮,陈南好感度加10,当前好感度70。”

陈南也翻身上马,心中一阵激荡,看着莽莽苍苍的草原,北境人不服输的气态涌上心头,他指着远处一处插着旗杆的地方,说道,“没想到苏苏也擅长此道,那自然是不需要我再班门弄斧。不如我们就比试比试,看谁,能先到得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