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拍摄广告(3 / 5)
作品:《华娱,不放纵能叫影帝吗?》回到京城后。
吴玉躺在家里呼呼大睡了一整天。
又约着朋友各种胡吃海玩,总算将一个月的疲劳挥散掉,来到第三天的时候,突如其来的电话将她的休息状态打断。
第四天清晨。
她打上车直奔北影小区。
“嘟嘟~”
刚下车就被喇叭声按得转过头,看到坐在切诺基里的李洛,她赶紧小跑上车。
“洛哥。”
坐进车内,小姑娘左右观看:“你这车真不错,真够帅气。”
“这几天玩得怎么样?”
李洛挂挡,对着朝阳区方向开去。
“很不错,谢谢洛哥。”
吴玉看向后面熟悉的行李箱,好奇地问道:“我们接下来要忙些什么事情。”
“拍广告。”
压下油门,李洛将速度提起。
现在有工作,他理所应当将吴玉叫过来。
每天都有给工资的,没什么不好意思,带上生活助理不仅仅是为了工作方便,也能有个人看着自己的东西,不让陌生人随意乱动。
今时不同往日。
他也算是小有名气,谁知道会遇到什么事情。
车辆很快来到一处创意园区。
到处都是高大的红砖房屋,看着就跟个老式工厂似的,却没有一丝机器轰鸣,反倒是路上很多衣着时尚的时代弄潮儿。
摄影机和照相机随处可见。
看着墙面喷涂的号码,李洛在一处厂房旁边停下车。
京城有不少这样的地方。
将半废弃的,用不上的厂房以低廉的价格出租给搞文化创意工作的人,不仅可以创收,听起来也有格调,798艺术区就是其中的代表。
鞍踏的摄影工作,就在这样的厂房内进行。
刚关上车门。
就看到熟悉的面孔。
“林姐好。”
看着一副女强人打扮的林月,李洛上前握住对方的手:“不好意思久等了。”
对方一如既往穿着职业西装套裙。
黑丝袜。
短发微卷,大波浪。
不对。
最后那个字不能确定,涂着烈焰红唇的林月一惯是正正经经的模样。
仔细一看,有着几分狂飙里面陈书婷的风范。
气场非常强。
“我也刚到不久。”林月招呼着他一起往旁边的厂房走去:“几天加班加点,总算搭建好摄影棚,接下来就辛苦你了。”
“应该的。”
李洛自然是毫不含糊。
厂房里面别有洞天,巨大的空间划分成几个区域。
休息区、更衣区和工作区。
最后一个区域的范围最大,除去纯白色的摄影棚外,还有临时搭建起的半截篮球场,跑道、沙坑以及各种运动器械。
尽管他不是职业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