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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民分二等(2 / 2)

作品:《覆秦

吴广将这一幕收入眼底,轻轻叹了一声。

在阳夏县太康乡时,因为乡里的秦吏都是本土楚人,他对秦楚之别还感受不深。

现在到了陈县,吴广亲眼看到来自关中的秦人后,才发现这里面很有问题。

大多数人谈秦末之乱,六国遗民反秦时,将视角多集中在秦法、徭戍、赋税、风俗思想等冲突上,讲“天下苦秦久矣”,也多落在这几个方面。

实际上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秦人和六国之民并非平等的地位。

秦统一天下后,天下之民均被称作“黔首”,可这并不意味着天下的编户齐民都是平等的。

在秦官方称呼中,专门用“新黔首”来称呼新征服的六国之人。

同时六国之民的户籍上会有一栏注明原本的所属之国。

比如吴广的户籍就很清楚的写了一个“荆”字。

地域身份的突显,代表的是身份的高低和政治上的可靠程度。

秦人作为征服者,他们对六国之民是天然带有优越感的。

被派往关东的秦人在面对当地土著时,心中的优越感常会使他们去欺压这些“下等人”。

六国之民作为被征服者,作为亡国奴,面对高高在上的秦人自然会产生难以消除的屈辱感。

如果再遇到秦人欺侮,这种屈辱感就会转化为反秦的情绪。

刚才秦人小吏叱骂鞭打阿牛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始至终,这个秦人小吏都保持着高高在上的态度,看他们这些楚人的眼神就像是看奴隶一般。

征服者对待亡国奴,态度如何能好?

秦廷在统治过程中也发现了这样的情况,故而专门有立法规定,前往六国故地的秦吏不得接受新黔首的财物,不得在买卖中故意损害新黔首的利益,派出去的各地秦吏不得无故殴打、辱骂新黔首等等。

这些法律条文的颁布,正说明这样的情况在六国故地并不少见,甚至多到需要朝廷专门立法来约束禁止。

从现实情况来讲,秦人就是这个帝国的一等民,六国之人则是二等民。

所以在历史上,秦军投降项羽率领的诸侯军后,诸侯手下的吏卒便多乘胜欺辱奴役秦军,甚至最后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

这样的做法,正是六国之民在被秦人欺辱十多年后,进行的残酷报复。

吴广的目光在四周扫过,见到的楚人都对刚才的一幕愤愤不平。

他心中了然。

怪不得当有人揭竿而起振臂一呼时,整个关东之地,尽是反秦之军。

除了秦法严苛、徭戍繁重外,谁会甘心去做地位低贱的亡国奴,谁又会愿意子孙世世代代都去做被征服者统治的下等人?

“六国苦秦,不是苦的一点两点,而是方方面面啊。”

吴广明白这一点后,尽量安抚乡中青壮的情绪,防止他们做出过激的事情。

他们每日皆闷头劳作,铲土、运输、夯筑、植树……

随着道路日趋完善,时间一晃进入了四月。

终于,消息自郡府传出。

二世皇帝的御驾已进入陈郡。

皇帝,要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