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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第 14 章(2 / 3)

作品:《回到古代当咸鱼

接下来的几天,不光是裴清他们收到了羽毛笔,就连妃嫔和大臣也都收到了皇帝赏赐的羽毛笔,不过受宠程度和地位的高低也决定他们得到的羽毛笔是珍惜还是寻常。

谢云煜也得到了一支赏赐下来的羽毛笔,他属于是既得皇帝看重,地位也不算差,用的是天鹅羽,羽毛洁白胜雪,笔管用银器装饰,风雅又繁丽,而且加上一层装饰后,握笔的手感也更好了些。

其他羽毛笔还是原来的笔尖,可其中一支羽毛笔上套着青铜笔尖。

“这么快就做出来了?”裴清到书房做功课,注意到谢云煜带回来的羽毛笔笔尖不太一样,定睛一瞧惊讶道。

“是工匠手工打磨出来的,暂时还不能量产。”谢云煜摇摇头,“一盒羽毛笔里只有这一支羽毛笔有笔尖。”

而且这笔尖也不是每盒都有,只有皇帝的心腹重臣才有这个待遇,其他人都只能用普普通通的羽毛笔。

人无我有最是惹人嫉恨,尤其是其他得到笔尖的人,不是宰相就是国公,而谢云煜一个大理寺少卿在里面,显得有几分不合群。

为了这支羽毛笔,谢云煜今天没少被人说道。

“这笔尖还是托了清儿你的福。”谢云煜笑道。

“我的福?”裴清有点没懂了,他好像也没有做什么吧。

“陛下惦记着是你说的做金属笔尖,笔尖做出来给你留了一份,因为你又想起我,就给我也添了一份。”谢云煜淡笑着解释。

他不光是高兴自己被皇帝记住,也高兴于陛下还惦记着裴清,愿意给一份赏赐,这样,裴清也不会因为太子和大皇子的事,处境变危险。

“你的那份陛下还没来得及赐下来,你先试试这支。”谢云煜将手里的笔递给裴清。

因为加了装饰和笔尖,羽毛笔不再是轻飘飘的,入手还有种沉甸甸的,给裴清一种拿着钢笔的感觉,在纸上试着写了写,裴清发现加上笔尖后的好处。

比之前书写起来更加的丝滑,也不容易钩破纸张,出墨也更均匀。

赏赐下来的羽毛笔自然是要用的,哪怕有大臣用过之后觉得不如毛笔,可这可是皇帝赏赐的,怎么着也得用一段时间,而用着用着,不少人就发现羽毛笔的好处——简单方便。

在需要速记的时候,用羽毛笔比毛笔快多了,而且羽毛笔还很方便带着,要用的时候蘸一蘸墨水就能用,除了字不如毛笔写得好看。

可问题是,在需要速记的时候,基本是给自己看,给别人看的时候可以慢条斯理的抄录。

而随着书写的增加,也有人发现了羽毛笔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太容易磨损,比毛笔磨损得快多了。

大理寺卿看着手中这支用得差不多了的羽毛笔,叹了口气,只能再换一支。

这羽毛笔对他这种写字多的人来说太省事了,就是写字多,磨损也快,陛下赏赐的一盒羽毛笔看着不少,但算下磨损,居然不算多了,必须得考虑去工部订购新羽毛笔备用。

大理寺卿正叹气呢,忽然注意到谢云煜手中的羽毛笔似乎一直没有变动,好像还是之前那支。

“希兰,你这支羽毛笔怎么还没磨损?”大理寺卿疑惑。

“林公,用这带了青铜笔尖的就不易磨损了。”谢云煜解释道。

大理寺卿收到的那盒羽毛笔里也有一支带着青铜笔尖的,只是他下意识想着先用差点的,然后再去用好的,好东西留在后头,况且一盒笔里就这么一支不同的,他还想着珍藏。

可听谢云煜这么一说后,大理寺卿也拿出带笔尖的羽毛笔,肉痛地试用了下,本来还心痛不能再珍藏,可是这一用,他就有点停不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