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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七章 敌营婚礼(三)(2 / 5)

作品:《不识明珠不识君

剩下的祭祀们高举双手,齐声吟唱“火之颂歌”:

“——神圣的天主萨满大神发现的火石,人间的圣人圣母保存下的火种,用五彩的旗帜、盐、奶、酒、铁器、赤心和血肉来祭祀,天地之火从古流传至今。

“——请新郎新娘祈祷吧,神火是你们婚配的见证,永远相伴一生。请新郎新娘叩头吧,神光保佑你们传宗接代,永远长存人间。”

明前低垂着头,稳住心神,眼睛放低盯着她盖头下仅能看到的三尺之地。前面领着她走的披铁甲穿黑皮袍服的魁梧男人,两旁是四名女官,随着祭祀苍劲古朴的歌声,一起围绕着火堆祭台走着。周围灯火闪耀,人影绰绰,地面震动着,战鼓长号吟诵声齐响。她慢慢地一步一步走着,觉得踏的都是自己惊心动魂的心情。

神圣、野蛮、粗俗、狂放、原始、古朴,带着一种蛮荒又生机勃勃的味道。没有中原大地文雅到骨子里的礼仪。但这套原始的拜火仪式给人的震撼、冲击性是前所未有的。比她头一次在芙叶城与小梁王那次纯汉人的成婚典礼更使人惊惧和震慑,更具有威慑力和诚恳性,好像在这种火光中、火神面前就不敢欺瞒什么似的。

拜火仪式还未结束,领路的大祭祀忽然回身抓住了新郎的手,另一个祭祀也同时抓起了新娘的手,他们把两只手放在一起共同握住一把刀的刀柄,之后用力得刺向一只捆绑住的羊。这是要将刀刺进羊颈部,鲜血喷出来射到黄沙地上,观察黄沙地上的血迹图形,来占卜这次婚礼的吉凶。如果刺出的羊血图形不吉利,就再继续杀一只羊,直到羊喷溅出来的血迹变成了“吉纹”。明前大吃一惊,她从没见过这么野蛮诡异的仪式内容。红盖头下,她骇然得紧皱眉头,瞪大眼睛,抓着长刀的刀柄,被身前的男人牵引着刀往前刺去。刀刺进羊颈,捆缚住的羊大声撕叫着,鲜血喷涌而出,溅洒了满地。也喷到了她的裙角。祭祀们齐声大喊:“不吉,是凶兆!再刺!”

明前隔着红色的绢布看着这劈天铺地的血雾,临死的羊惨叫着。她的心腾起了一股强烈的不稳当不真实的感觉。心神剧烈地摇荡着,头昏昏沉沉的,浑身像失去了力气,被这种可怕的景象刺激得快瘫软了。这一路上,她坚定不移地来敌营诈婚的全部勇气都在这只羊的死前惨叫,满地鲜血中快崩散了。红盖头外面的大祭祀又说了些什么话,前面的鞑靼男人放声大笑,笑声张狂又讽刺。好像在嘲笑她刺出了“大凶兆”,在嘲笑她不自量力得来敌营诈婚似的。

明前霎时间脸色煞白,气血翻腾,胸口作呕,浑身乱晃。在震天的号角战鼓和祭祀吟诵声中,隔着红绢巾瞪视着前方的黑暗身影,快晕倒了。她猛然间觉得恐怖极了,像是被迷魂过去又霍然清醒了。她有些迷茫得瞪着前方,心里全都是惊讶和恐惧。这是怎么了?她在干什么啊?怎么会来这里跟这个粗俗野蛮的鞑靼人拜火成亲?还要面临着这种刺死羊来判断吉凶之兆的野蛮仪式?她真的要成亲了?可是她根本不喜欢鞑靼人,为什么要跟他成亲?她喜欢的男人绝不是他……她一瞬间仿佛被惊醒了又仿佛继续坠下深渊,心剧痛着,又迷茫又惚恍,差点晕倒过去了。她从来都不是一个坚强勇敢的女子,她只是个大龙湾的乡下小女孩,过着简朴粗陋的生活,直到有一天遇到那个人就完全改变了她的命运……她的心里是那么脆弱……

“假的!这不是真的成亲!他们在利用拜火仪式威吓你。”身后一个人忽然走上来,一只手牢牢扶住了她的细细腰肢,支撑着她快摔倒的身体。另一手越过了她的手按住刀柄,帮助她发力把刀再一次刺进羊颈。是崔悯假扮的女官。明前腾然回首,隔着面纱看着他,面颊温漉漉的,颤抖的身体紧紧依靠着他。防止自已摔倒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