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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公主和亲(四)(4 / 5)

作品:《不识明珠不识君

“我一见到他,就觉得他与众不同。他很傲还很装模作样。明明是个什么也不懂的小孩,却有一双成年人的成熟锐利的眼睛,做人做事都很老练。他外表很漂亮得体,眼睛里却带着一种蔑视,把什么事都压在心底。我很烦他这种眼神,小孩子不都是又蠢又萌吗?干吗装得那么成熟老练像个妖孽。他虽然比我小,做事却很成熟老练。帮益阳收拾那些宫女太监,帮我打发御书房的其他皇子和大伴跟班们,爱和我在一处玩,一起顶着荷塘的大荷花叶子藏在水下,看着那些太监女官们惊慌失措地跑来跑去的找我们……他满肚子主意,对我却很忠心,使我觉得很舒服。他是第一个把我当成十二皇子,而不是其他的皇子跟班的人。我不知道他是真的把我当大哥听我的,还是因为我是皇子让着我的,反正我们是一起长大的。”

“……一起听我发牢骚骂三哥九哥他们,一起抵挡着三哥的找事,一起偷东西,一起捉迷藏,一起被太监女官们责怪,替我写文章让我得夸奖,我做了错事就替我挨过。我明明比他大,却处处都被他维护着,我觉得又丢人又很开心!终于有一次,他为我得罪了皇兄九皇子,被九哥使计困在冷宫快打死了。我有生以来第一次鼓起勇气,跑到父皇的御书房,大喊大叫着状告九哥,为崔悯求情。九哥还讽刺我,我就愤怒得一头撞翻了他,在父皇御书房里就跟九哥大打出手。打得大家满头满脸是血。我以为严厉的父皇会大发雷霆地训斥我,结果父皇看着我脸上流血,满头是包,被撕烂了衣服,高兴得哈哈大笑了。边笑边说,小十二终于有了点男人的血勇之气,不再是胆小懦弱的妇人之相了。”

“那次事后,我顺利地救出他,也成功地在父皇心目里翻盘,变成了另一种又儒雅又有血性的样子。我觉得他和伍大伴是我的幸运人,从他们来到我身边,我就一步步得改变了形象地位,攀上了以前不敢想的位置。打架后,我坚持着要他在我身边做长侍。这份强硬让所有人大吃一惊。这对懦弱的我来说是种天大的改变,大家对我刮目相看。”

朱元熹脸上露出了一丝痛苦:“……我们是从童年一起长大的。我,他和益阳三个人在虎狼般的宫庭里,带着最珍贵的笑容和泪水长大的。我以为我们就是书上说的肝胆相照的好朋友吧!虽然‘朋友’这个词对我这个万圣之君太儿戏迂腐了。但我真的把他当做了朋友。从那次事后,我对他一直很照顾,尽力提拔他,希望我的小伙伴能够变成威风八面的大英雄。他也没有令我失望,当大家都不信他能在锦衣卫里干出名堂时,他出色地办成了大事,给我长了脸,成了最了不起的大英雄。看着他的官职越升越高,就像是我自己赢了全世界一样。”

“是我提拔他的!提拔他们父子的,让他们父子在这个世界得到荣华富贵的一切。我是他的大恩人!所以他绝不能背叛我!他和那些争名夺利的大臣们不同。当所有人都背叛我时,他也不该背叛我。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同伴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