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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碧云观(4 / 4)

作品:《不识明珠不识君

明前的心砰砰地狂跳起来,全身止不住得微微战栗着。她认识这个人!这人赫然就是七年前在河南省陇中府小陇县救过她,千里迢迢地护送她上京的御书房长侍——崔悯。

竟然在这里又遇见了他!明前惊呆了。

多年不见,他长大了。上次看见他时他还是个十三岁少年。人冷漠,行事狠辣,像一把犀利冰冷的刀。那时候他还没脱离少年人范畴,她还记得他最后怒视着自己的恼火模样。

但是七年后的今天,他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他长高了些,容颜退去了稚嫩,姿容更盛,气度更恬静,眼光更超然,脸上带着怡人的暖意周身充盈着温润。变成了一个温文尔雅的年轻人了。虽然穿着锦衣卫官服,戴墨纱绢帽,腰悬绣春刀脚蹬粉底靴,一派武人装扮。却更显得他文弱纤细,像一枝使人怜惜的幽雅君子兰。

但是,只有明前知道,这个人是个心性冷酷凶顽的酷吏!

她刚回到范府时,还因为他姿容太美,幼稚地怀疑他是个太监。后来问于先生,才知道“长侍”是皇上御书房的侍从职务名,不是太监职务名。他是个没品阶的御书房侍从。

这个位置可大可小,可上可下。可以说是最不入流的端茶倒水的小侍从,也可以说是深受皇上宠爱的心腹近臣。他跟东厂锦衣卫在一起,可能是被皇上指派到东厂监案,也可能是东厂借去办差的。但无论哪一点,能在皇上身边厮守能被指派到东厂,都不是个简单人物。而当时皇帝御书房里叫“崔悯”的崔长侍,却只有一个,就是东厂掌印大太监伍怀德的义子。

老师说这个少年办了“范勉失子之案”后横空出世,一举成名。成了全大明官场最耀眼的少年俊彦。后来他加入皇帝的锦衣亲军,成为锦衣卫千户,管辖着上千人队伍。多次替皇帝出京办差,几乎次次都是毫无失手的报捷归来。声名显赫,受尽封赏,成为元熹帝最喜欢的少年英豪之一。养父权重,自身又俊美能干,是京城里风头最劲的踏马观花的美少年。

于先生含蓄地道:“是明前的救命恩人吗?远观还成,近看不行。这种带毒的高岭之花,远远眺望一眼倒是不错的风景。听说公主极喜爱他。”

已经有七年没有见过他了。七年间的读书弹琴风花雪月,使明前几乎淡忘了相府之前的小山村往事。但是一看见这个人——崔长侍,她霎时间就觉得内心搅痛起来,猛然回忆起了很多的痛苦往事。这个人改变了她的人生轨迹。她靠着车里远远地斜睨着他,秀眉紧蹙,紧咬樱唇,觉得百感交集。

——真是冤家路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