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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八章:南京宗亲集会(1 / 5)

作品:《首辅

“朕自御极三十五年,未使国家一日可安,狂寇逞凶、灾伤绵祸,盖因朕薄德匪躬、上天干怒,朕惭颜羞面,愧见邦稷。

朕有三罪,醉心修玄,误信方道,此一也;私费国财,盘榨民力,此二也;赏罚不分,偏宠奸邪,此三也。朕已知天命之年,余日无算,自当悔过改新,亲重贤良。”

嘉靖的罪己诏写的可谓是诚意拳拳,一辈子习惯甩锅和推卸责任的嘉靖这一次不得不把所有的锅都背到自己身上了。

国家走到今时今日的地步,所有的问题和矛盾都已经完全暴露,已经到了必须分清责任,厘清功过的时候。

只有将该问责的问责,该处罚的处罚,有剜肉割疮的勇气才能往前走下去。

这道罪己诏下完之后,嘉靖连下数道圣旨,首先就是将陶仲文、盛端明等修道方士尽数赐死,随后便是将陆远官复原职。

并进少师、太子太师,改文华殿大学士,加光禄大夫散阶。

最后严嵩上疏请辞,嘉靖批准同意!

这就是承认治安疏真实性的代价。

承认治安疏,不仅嘉靖要下罪己诏,在治安疏中同样被怒骂的严嵩就不得不辞官。

如此一来,一个艰难的选择就推到了陆远面前。

现在严嵩辞官了,论文官品轶,陆远是大明朝品轶最高的人,是当之无愧的文渊阁首揆,那么好,你这个首辅大学士,应不应该去北京坐宫理政!

这一刻,全天下的目光都对向了南京,对向了陆远。

你敢去吗?

陆远当然不敢去!

他还有那么多的雄心抱负没有实现,去北京和嘉靖同归于尽?

何况现在自己还没有在江南培养出一个二代目继承人,自己一旦死了,江南党会不会因为利益而分崩离析都是两说呢。

现在的江南摊子铺的太大,除了自己没人能够驾御住,因此陆远只要一死,没有第二个人能撑住大局,崩解是必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