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代的女子冬天一个月最多洗一次头,以头发油的能簪住各种发钗为美。

甚至不油时,还会抹各种头油来达到目地。美是美,但凡别人摸一下头发,必定沾一手油。

沈冬素实在受不了,自己配了洗发膏,最多五天必洗一回。

她转头看着凌墨萧笑道:“王爷喜欢玩我的头发,不洗干净些怎么行?”

这个……流氓,温存时最喜欢抚摸她的长发。

还喜欢她的长发缠着小臂,或是五指从后脑勺捋进去,然后将她的头给固定住……

要是一头的油,多扫兴啊!

棉毛巾顶多绞个六成干,发根处抹了精油,然后就拿她自己缝的干发帽包起来。

夫妻温存时间正式结局,开始商讨正事。

先拿出小盼哥送回来的马鞭,和解密的信。

凌墨萧赞许地道:“若非有这样的记密信的法子,这封信定送不出来。”

“娘子大才!为夫佩服。”

沈冬素正在给他煮奶茶,闻言笑道:“我当然知道我有才,王爷不必总提起,还是快看信吧!”

凌墨萧嘴角一抽,听到别的夸奖是这般反应,天下估计就自家娘子一个了。

但,凌墨萧就是很喜欢。

一回到冬素身边,在外面的防备、负担、压力等等,好像消失了一样。

好像能从她身边汲取到温暖和力量,只要和她在一起一段时间,不管再去面对多么复杂的情况,都觉得不算困难了。

她身上有一种别人没有的,一往直前,无所畏惧的力量。从不怨天尤人,从不抱怨,从不指责。

路不平,踏过去。路有千沟,我易能一往直前。

凌墨萧甚至无法想像之前没有冬素的日子,那段人生,是灰暗的,天空永远都是阴雨绵绵,大地永远都是脏污的。

他的灵魂被病情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他好像被包裹到一个永远不见天日的深渊中。

直到冬素来了,她用自己那微小的力量,将他一点点从深渊中拉出来……

感觉到凌墨萧的灼热的眼神,沈冬素把煮好的奶茶往他身前的桌上一放:

“王爷,别瞧我,瞧信啊!表哥还等着咱们去救他呢!”

凌墨萧这才回神,铺开舆图,按照信上所写,点了几个红点,尔后笑道:

“他不想我们去救,反而想跟着部落,一探他们迁移之地。”

沈冬素愣了一下:“可是表哥的身体,在鞑子部落迟早会穿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