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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虞美人》(1 / 5)

作品:《诗相

初入广东省时,倘若仅听周围的人交谈,犹如去到国外的错觉,这边人交流的语言为粤语,虽然讲的都是中文,作为外省的人,偶尔能听懂一两个字,但基本上不知所谓。刚与广东省同学接触时,局外人的身份特别突出,因为无法与之用粤语交流,偶然用普通话插话时,同学们才会切换粤语式普通话,处于这样的语言环境中,想融入这样的环境,学习听懂粤语还是有必要的。初入粤语环境的新奇感,加上很多女生讲粤语都比较轻声细语的,让人备受舒适,于是刚入广东读大学的半年努力学习讲粤语,甚至让同学指导学习和矫正发音,这其中不乏一些调侃的同学,故意教一些不良语句。有几个学习粤语的片段,尤为记忆犹新,一是隔壁班同学教粤语版的“你竟然撬我墙角”;二是在QQ朋友圈转发女同学写的粤语版日志,觉得很新奇且里面相当多的粤语用字不认识,同学知道后指示我下架它,因为此日志是她本人的心情日志,我转发成自己的QQ日志不合适;三是请舍友采用粤语朗诵下李煜的词《虞美人》,这是高中时代学习的李煜绝命词,舍友至朗诵了后两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是一江春水向东流”,的确比普通话朗诵好听。

自舍友粤语朗诵李煜的词后,甚感粤语比国语好听,或许是近二十年来听的都是国语,粤语的新奇感催生了我的学习动力,于是经常观看粤语残片和香港粤语版电视节目,发现了以前看过的影视节目,其实很多都来自香港。听到舍友首次用粤语朗诵诗词,甚感其韵律方面胜过国语发音,于是后来在教导孩子背诵李煜的这首《虞美人》时,是让他听粤语发音背诵的,也是期望他能够掌握粤语,尽管当前的粤语空间越来越狭窄,但是身处岭南,掌握粤语还是可用之处的,权且当作一种语言来掌握。在可预见的年代里,粤语的空间还将继续存在,在珠三角区域,尤其是外地人相对偏少的珠三角外围城市、乡镇,依然还是有很多百姓以粤语来交流,将粤语当做半外语的观念去学习,未必不是提升语言素养的良好策略。在未来的全球化社会,个人的语言能力的重要性将会更加突出,会国语加一门外语是标配,粤语则是添砖加瓦的选项,其次采用粤语朗诵诗词,在韵味方面的确比国语略胜一筹。

《虞美人》是李煜的代表作,也是他的绝命词,相传这首词作于他生日七月初七的七夕之夜,身为阶下囚的李煜在寓所命歌伎作乐,生日这天原是值得开心的日子,然而想到故国不堪回首和雕栏玉砌朱颜改,愁绪涌上心头,于是唱出新作《虞美人》词。此词一经唱出,听到此词的宋太宗皇帝为之震怒,据野史记载宋太宗忽悠其弟秦王赵廷美携带御赐的牵机药鸩杀了李煜。据史料记载,宋军围困金陵城时,便传言李煜做好了城破身灭的打算,然而李煜却选择了苟活于世,乃至被宋军主将曹彬(八仙之一的曹国舅的祖父)描述为贪生怕死,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好死不如赖活,虽说是贬义,但是它尊重生命。

然而不幸的是,李煜还是逃不开提前身死的命运,每当提及他的这首《虞美人》时,都会说是李煜的绝命词,因为这首词导致他被赐死,这个说法是值得怀疑的,另更说法是宋太宗觊觎李煜是爱妃小周后的美色,毒杀李煜以断掉小周后的念想,这就更不可信了。首先宋太宗上位后,将李煜的违命侯封号改为陇西公,从优待方面应是提升的,仅因创作怀念故国的词而毒杀他,似乎情理说不通,更为确切的原因应该是朝廷政治上的考量,野史记载由北宋亲王亲自出面御赐毒酒,可间接说明李煜创作《虞美人》一词不是导致他被赐死的根本原因,只能算是一个契机,李煜死后被北宋赠为太师追封吴王,足见真正原因极有可能是借杀李煜形成威慑力,以震慑原属南唐的士族阶层。

《虞美人·春花秋月何时了》

(五代)李煜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