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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荔枝》(2 / 2)

作品:《诗相

杜牧的这首诗是根据杨贵妃嗜荔枝的特质而创作,借以讽喻唐玄宗宠幸杨玉环而最终导致安史之乱,正常来讲,单纯的从千里之外传送荔枝到京城,上升至评价皇帝因此而劳民伤财实则有点幼稚。对于爱好荔枝的京城富裕家庭,要想吃的新鲜的荔枝并非难事,朝廷真正劳民伤财的是大兴土木、营建宫殿和对外战争等,荔枝的上市也仅仅个把月时间,即使每天从岭南专递新鲜荔枝到京都长安,花销可能还达不到庙堂上臣子年俸水平,何以谈劳民伤财,更遑论杨贵妃祸国了。嗜好荔枝之辞,唐代史书上记载了杨贵妃,被杜牧演绎在唐诗中广为流传,在诗词中表明自己嗜好荔枝的,北宋词人苏轼算是较为出名的,他的荔枝诗作以《惠州一绝》或《食荔枝》呈现在今人眼前,是继杜牧之后描写荔枝的名篇,它出自苏轼被贬谪至惠州时所作的《食荔枝二首(并引)》。

《惠州一绝》

(宋)杜牧

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

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

从苏轼这首诗看来,苏轼应该是很惬意岭南的生活,不辞长作岭南人,也即愿意永远待在岭南之意,换作今日,岭南的珠三角吸引了最多的外来人口,肯定很多人愿意长久待在岭南发展,而在九百多年前的北宋时期,如苏轼般的士大夫泰半不愿意沦落至岭南地区,毕竟宋代对岭南的看法,尚有浓厚的蛮荒之地概念。苏轼未被贬谪岭南之前,因乌台诗案受牵连的好友曾被贬至岭南,北还至京城汴梁后,苏轼询问朋友岭南的境况后作词《定风波》写到“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足见未曾来到岭南之地的苏轼,对岭南的认知颇为不善,而且在宋代时期,贬至岭南被视为很严厉的惩罚,时过境迁,今日若是官员调任岭南则是右迁。

这首绝句大意是,惠州罗浮山下四季都是春天,枇杷和杨梅天天都有新鲜的,每天吃三百颗荔枝,甚是愿意一直做岭南人。作为贬谪之臣,苏轼作诗以及动向想必很快会传递到京城,可想而知,苏轼作此诗的目的,除了表达自己在岭南安贫乐道,其次也是告诉远在京城的政敌,而这个政敌却是已经荣登首相宝座的昔日好友章惇,作完此诗的第二年,针对苏轼的新贬谪命令便下达,将苏轼贬谪至海南的儋州。因言获罪的经历让苏轼转变成苏东坡,也使他名留文学史册,颇具才华的苏轼验证了“古来才命不相当”的谚语,或许是腹有诗书之人,喜欢我行我素,容易轻浮祸从口出。这首诗犹如他要告诉朝廷的当权者,即使把苏轼贬至岭南蛮荒之地,依然可以保持乐观豁达,但是这个豁达也让他吃了更大的亏,京城的执政者听闻苏轼还不辞长作岭南人,于是将他贬的更远,远至海南岛。在宋代,被贬至岭南或海南岛,有可能是有去无回的贬谪,若不是时运尚可,苏轼真的会客死海南岛,在海南岛的第四年,宋徽宗赵佶依照兄终弟及而继承皇位,为了缓和新旧两党之争,将贬谪的士大夫纷纷调回或者准予北还,第二年北还路上苏轼便病逝,倘若宋徽宗晚个一年多继位,苏轼将会在贬谪地海南逝世。

描写荔枝本身的诗,多半会描写荔枝的自然特质,如白居易写“荔枝新熟鸡冠色,烧酒初开琥珀香”和诗人戴叔伦写“红颗真珠诚可爱,白须太守亦何痴”,这些荔枝诗句时至今日几无知名度。不管是杜牧借荔枝来讽喻朝廷的掌舵人,抑或是苏轼借荔枝来刺激朝廷当权者,这两首诗都不是写荔枝本身的,反而传诵较广,因此一首诗是否值得传诵,和它蕴含的寓意息息相关。荔枝在国内的盛产地无疑是岭南,曾经见识过广州从化乡间路上的荔枝树,长满荔枝无人采摘,再者它的盛产地是四川,中唐诗人张籍在其《成都曲》中描写到“锦江近西烟水绿,新雨山头荔枝熟”,足见唐代时四川便盛产荔枝。四川和岭南皆盛产荔枝,一般情况下,杜牧和苏轼诗中的荔枝都看作是岭南荔枝,不过有人认为杜牧诗中的荔枝产自四川而非岭南,合理的解释是从运输角度上,四川荔枝运往长安(今陕西西安)的确比岭南运过去更科学合理点,按理说唐玄宗也的确不需要舍近求远,更何况安史之乱时,他携带贵妃逃亡的方向便是四川。

杜牧的文学成就主要是写诗,而苏轼的文学成就则是写词,杜牧的青楼诗无与伦比,苏轼豪放的词独树一帜,两位都是文学界的名流,可能女性更喜欢苏轼,男性有可能倾向于欣赏杜牧,多对杜牧“青楼幸名”颇为欣羡,喜欢苏轼多为其人在逆境中还能保持豁达的情怀,这是世人普遍缺的情感。从诗词角度上看,两位都是很优秀的文学家,在教育孩子背诵他们的作品时,孩子不假思索的说喜欢杜牧诗句“二十四桥明月夜”,而背诵的苏轼十多首经典诗词,未有引起孩子共情倾向的诗句。的确如此,苏轼的诗词适合传达积极向上豁达豪放的情怀,但是难以激起读者内心的共情倾向,在这点杜牧略胜一筹,两人的“荔枝”诗,就思想层次来看,当属杜牧再赢得一筹,或许苏轼的成就在于词而非诗,论诗抑或本文中的荔枝诗,杜牧有见微知著的艺术效果,读后令人会有回味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