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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八章 鼠人吉米(3 / 3)

作品:《曼嫂

“钱不是问题。”

导游,我给了他薪水,多加了两倍小费。

我救的这个人叫吉米,他就是混混,跟一群身份一样的人,住在桥洞里。

没错,他真是个鼠人。

住的地方很简单,几个纸箱子把他和其他人的‘家’给搁开来,一张偷来的床、偷来的椅子,还有些日常家具,连衣服都是偷的。

此类现象在他们这儿不算乱,反而是一种文化了。

做鼠人的人,不觉得自己矮人一等,崇尚自由,精神乐趣就是看书。

运气好的人,还能搞到二手电脑,修补修补能用。

鼠人堆里就有会修家电的,为何有技术还住在这种地方呢,这里涉及到一个房租的问题。

在米国这类地方生活,几乎家家户户都是租房子,还是月光族。

选择在这里,他们便不用考虑房租、水电费用带来的烦恼,甚至有一些有志之士还出去打散工,挣到的钱非常保值。

吉米对我介绍,他也是被别人领到这里来的,这个桥洞里有个做生意的个体户,生意破产了,车子卖了,房租水电的压力,迫使他不得不选择这里,他老婆孩子也不嫌弃,一家人依然很开心,而且住在这里的人,几乎没有愿意离开的,他们已经适应了这里。

“我们经常会领到社会救济的,这里救济组织有不少,全是民间自发的。”

他给我们搬了两个凳子,是他这儿除了床之外,唯一的两个能供客人用的家具了。

但他能看出,我们不属于这里。

“你们也要住这里么?我可以找人帮忙,给你们搭两个床铺。”

王磊对我捣鬼:“这货在调侃我们呢。”

“这里挺好,咱们别住酒店了,先在这里住些日子再说。”

“你……你不是吧,咱们两个人再差也是住小宿舍,人越混越好,哪儿能当乞丐呢。”

老王没搞懂,我却看明白了,这不是乞丐窝,是一种地域文化。

男人嘛,要能屈能伸,有现成免费的地方住,何必花钱去宾馆,再说吉米还欠着我几万美刀呢。

“就住这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