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夺舍定律(3 / 4)
作品:《修仙:听见我心声后全家杀疯了》虽说张春花没见过傅诚远和金氏是怎么相处的,但直觉告诉她,有鬼。
这个“好男人”师父有鬼。
肯定背地里不干人事。
虽然只是一个猜测,但权衡之后,张春花愿意跟着金氏。
她立即给自己争取机会。
“师父,我愿意跟着前师母,师父对徒弟的提携之恩,徒弟永生难忘。将来徒弟修炼有成,定然会报答师父,只要徒弟能做到的,不违背道义的时候,但凭师父纷附。”
【咦?小小年纪,倒是一个聪明人,可原文好像没什么痕迹。奇怪,原文中女主亲娘是通过女主寻来的天才地宝才衍生出了灵根,按理说这个凡人界来的“替身”没了用途才是,怎么会没有她的痕迹呢?】
【难道说在服用天才地宝之前,他们先对这个“替身”进行夺舍,结果失败了?】
没错,夺舍也是有可能失败的。
一般情况下,凡人是不能夺舍修仙者的。
毕竟凡人的元神哪能跟千锤百炼的修仙者相提并论。
况且凡人也不可能会知道这种歹毒的术法。
但如果凡人是高阶修仙者的后裔,那前提条件就满足了,能获得夺舍的功法了。
夺舍之法,用秘法让夺舍者暂时拥有驾驭灵力的能力。
这种能力只是暂时的,并且需要燃烧自己的寿元为代价。
夺舍者用秘法获得的驾驭灵气的能力要跟修仙者的修为相差无几,这样一来,才能在身体争夺战中获得胜利,并且成功占据肉身。
可万一这个凡人用秘法获得的能力远不如修仙者,就会被修仙者反噬。
同理,修仙者夺舍修仙者也是这个道理。
主打一个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