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小,等等我。臭阿小。你在沙漠里迷路,会被流沙卷走的。”

文瑾在摩诃沙漠边边上追着她收养的一条小土狗,这是她此生养的第三条小狗,第一条阿大被端木害死了,第二条阿大西施犬留在王宫陪大王和长林了。

她很喜欢小狗,她遇见这条小狗的时候,是在她在那个雪夜,荒芜的古刹里睡醒的翌日,小狗也蜷在战马赤兔的腹部,显得比她还可怜不少。

她当时问小狗,你也没有家了么,小狗没回答,毕竟小狗不会说人话。

文瑾就同情心泛滥把小狗儿抱着一路作伴了,倒不知是不是偷了谁家的小狗儿呢。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古刹里,流浪狗的可能性比较大了。

文瑾一路北上的路上,见了好多见闻,她离开广黎帝都的时候是冬天,那夜大王被傅昶所行刺受伤了,她决定不做没用的负累,所以留书出走了,开始一个人带着长忆流亡,被国家主公驱逐真的特别心灰意冷。

不过她没有一蹶不振,因为人无论身处怎样的逆境,都不可以放弃自己。只有自己坚强起来,面对现状,并尝试改变现状才会使乱糟糟的生活回归正规。

文瑾虽然对感情死心眼,但素来是坚强的女人,尤其肚子里揣着一个,所以无论现状多惨她都不可以倒下,何况她手里带着几十万两钱银,生活是无忧的,吃不上饭才发愁呢,有饭吃就不愁了。

好好活着。要比仇人活的久,不能亲自手刃,能去坟前扬骨灰也行吧。

文瑾换了男装,把过于惹眼的脸颊用墙土弄的黑黑的,一路往北走,她一个人走过了很多城郭,每到一个地方都看到了街市人文的不同,还听到了很多不同的方言,单骂老子娘都分外有地域特色,在街头巷尾听见了不少版本。

流离失所使她增加了见闻。也算是有得有失吧。凡事看积极向上的一面,人也会比较容易快乐。

她因为肚子里有长忆,所以她行路很慢,路上因为颠簸,动胎气,下面出了几次血,病了一二月,在客栈里悄悄出去找大夫拿药,一个人在外并不敢声张,总归是将孩子保住了。一个人吃保胎药还是会想起孩子父亲,也会羡慕路上相互搀扶的老夫老妻。

好可惜,她没有任何奇遇,也没有大着肚子在异地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来,她单保胎药吃了百余副吧,她身体不好,便强迫自己多吃食物,几个月就从九十三近胖到了百四十斤了,路上又穿着男装,就像个大肚腩的圆圆的脏脸小生,并没有遇到劫财劫色,还算幸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