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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第二百七十章(3 / 4)

作品:《反贼套路深[综]

灯光之下,只见小女孩生了一张瓜子脸,眉目清俊,鼻梁挺拔,只看他的轮廓,倒不像是女孩,而像是男孩。至于为什么只看他的轮廓,却不看他的脸庞,则是因为他的上半张脸上又横又竖地划了十几刀,上至额头,下至鼻尖,这中间到处都是一道道刀痕,肌肉都翻了出来,颜色介于暗褐色和肉色之间,显然这些刀痕已经上了年头。

这小女孩本来是一个清俊绝俗的美少女,但因为这十几道刀痕,她的眉眼鼻子都已经毁了,面目狰狞丑陋,宛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夜叉一般。

众人看到这小女孩的脸庞,都惊得呆了,有人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有人脱口而出:“你这张脸……你这张脸是怎么回事!”

那小女孩淡淡一笑,说道:“我早就知道,你们看见我的脸,会是这个反应,所以刚刚一直不肯把面具摘下来。我现在的模样很丑吧?但我刚生下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模样。”

丁典突然脸色惨白,颤声道:“你的脸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难道……难道也和这瞎子——和这瞎子的主人有关?”

原来他看到这小女孩脸上的疤痕,突然间想起了那丫鬟手臂上的伤痕。当时应该是小姐从头上拔下簪子,想要伤害自己,那丫鬟上前去抢,一不小心,就用簪子划伤了自己。他越想越害怕,心想:“难道凌小姐当时是要用簪子毁掉自己的脸蛋?”

那小女孩点了点头,向丁典一笑,她脸上那些疤痕本就十分扭曲可怖,这时露出笑容,牵动肌肉,脸上那些疤痕改变了形状,更添几分阴森诡异。

那小女孩微笑道:“我刚刚听你讲你的故事,听到一半,就知道你心仪的那位小姐,是被谁带走了。”

丁典忙道:“他是谁?”

那小女孩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剑客了。后来他中了别人的算计,再也没法像从前那样驰骋江湖,纵横天下。我记事以来,他总是整日躺在一口棺材里,一动不动地躺一整天,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离开棺材,坐到桌旁吃饭。而我……我是他的陪葬品。”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一惊,但见小女孩神色宁定,眼中毫无笑意,绝不像是在跟他们开玩笑,心中惊讶更甚。

王怜花突然想起一事,心想:“难道她也是……”

丁典脸色更加惨白,说道:“陪……陪葬品?他不是还活着吗?他不是还能吃饭吗?他一个活人,怎么会有陪葬品?凌小姐……难道他的手下把凌小姐骗来这里,也是为了……为了给他陪葬?”

他心情实在太过激动,说话时结结巴巴,声音发颤,好不容易把这句话说完了,就眼巴巴地看着那小女孩,祈求她能给自己一剂定心丸,告诉自己,凌小姐不是来当陪葬品的。

那小女孩一笑,说道:“虽然我没有见过你说的这位凌小姐,但你说凌小姐长得十分貌美,那我想他的手下把凌小姐带回来,应该就是为了给他陪葬的。”

丁典眼前一黑,大声道:“怎么会呢!他一个活人,怎么会要人给他陪葬!他还没死,陪什么葬?”脸上渐渐现出又凄苦又不安的神色,双手紧握成拳,突然用力去捶自己的额头,喃喃道:“我为什么不早点发现不对!我明明应该早点发现不对的!”

那小女孩微笑道:“就是因为他还没死,所以才要给自己选陪葬品。那些皇帝不都是这样吗?刚刚登基,龙椅还没坐热呢,就开始给自己选陵墓的位置,派人去挖陵墓了。他是前朝皇室的后裔,做事当然要向他那些祖辈看齐。”

“我是三年前从他身边逃出来的,听说我母亲是一个绝色美女,我父亲也是一个英俊少年,我的主人知道我长大以后,一定是个漂亮孩子,就把我留了下来。我自小在他身边长大,五岁开始学剑,我一直以为,我也算是他的徒弟。直到十三岁那年,我无意中听到了他的两个手下的聊天,才知道原来我根本不是他的徒弟,我是他选中给他殉葬的金童。”

有人忍不住道:“你怎会是他选中的金童?你是个女孩,你应该是玉女啊。”

那小女孩微微一笑,说道:“谁说我是女人了?”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惊,这小女孩身形瘦小,声音清甜,身上穿着漂亮的女装,怎会是一个男孩?但见她眉目口鼻,确实是男孩的清俊,而不是女孩的清秀,他是男孩,不是女孩,倒也不是绝无可能。

那小男孩也不理他们,继续道:“我八岁开始,就天天服用一种毒药。这种毒药会让我生长缓慢,而且毒素慢慢渗入我的五脏六腑,按照他们的计算,再过两年,我就会剧毒缠身,无药可救,只有三五天可活了。到时再在我身上挖几个洞,把水银灌进我的体内,这样我死了以后,我的尸体至少可以保存几百年。”

众人听了主人的残忍手段,都觉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叫道:“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阴毒之人?老夫从前听说的那些恶人,连这人的万分之一都比不过!”“这等丧尽天良的事情,他们也做得出来!我生平杀人如麻,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那小男孩淡淡一笑,说道:“我当时听到他们的话,说什么也不肯相信,我的主人竟会这样待我,但是他们说的活灵活现,我又没法不信。我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生怕自己惊吓过度,发出什么声音来,就站在那里,静静地听他们说话。

我记得当时一个人说:‘那小子是跟在主人身边长大的,也算是主人一手养大的。唉,就算是一条狗,养了这么多年,也该养出感情来了。主人真的决定,要把他做成人偶了?’另一个人说:‘就是因为他是主人一手养大的,所以主人才要他给自己殉葬。你想主人的墓里全是美女,只有他一个男人,如果主人跟他一点感情都没有,如何肯让他一个男人,长长久久地陪在自己身边?’

第一个就‘嘿’的一声笑,说道:‘听你的意思,给主人殉葬,还是一件好事了?’第二个人就哼了一声,说道:‘反正殉葬这种事,就算你想做,主人也不要你。’第一个人笑道:‘主人不要我,那是我的福气。难道你还想给主人殉葬吗?

再说,虽然雷少爷和小铮都是自小就跟在主人身边,而且都是自小就跟着主人学剑,但是主人明显更疼爱雷少爷,如果主人喜欢谁,就要谁给他殉葬,那主人挑的金童,应该是雷少爷才是。’

第二个人道:‘小铮怎配与雷少爷相提并论?当年主人和萧先生找到了一对双胞胎,一个跟着萧先生,一个跟着主人,两人做好约定,回去以后,开始教这对双胞胎武功,他们每年见面的时候,都要把这对双胞胎带来,让他们比试一下,看看今年谁的武功更高。

主人带在身边的孩子,就是雷少爷,如果主人给雷少爷喂药,雷少爷中毒太深,打不过他的同胞兄弟,主人岂不是面上无光?小铮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没有一个同胞兄弟,所以雷少爷能当主人的徒弟,他却只能当主人的金童。’

我听了他们的话,心中又气又怨,但还是不愿就这么相信他们的话,相信主人竟会这样待我。那天晚上,我偷偷溜出房间,根据他们白天说的那些线索,找到了主人的墓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