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六枚金币引起的血案(4 / 5)

作品:《不想当杀手的巨龙不是好商人

“……实话说,认识或者不认识,都很有可能。”

莫甘的第二次拜访,是在要求极多的龙族族内嘴硬人员再次把瑟希莉娅惹毛以后。这回的理由在于,他们觉得混杂了人血脉的半龙根本算不上龙,这样以人类形态出生,说不定连龙都变不了,完全是个脆弱的人类体质,能变出点龙鳞都算不错。

于是在莫甘七岁那年,在他因父亲粗心给少了零花钱心情分外激动,第一次意外变龙以后,随时准备好“复仇”的瑟希莉娅喜出望外,又把新鲜出炉的小黑龙带了回去。

为了演示人龙混血也能如鱼得水的变身,一生好强的瑟希莉娅当场教学起了《龙族的基本技能》,莫甘甚至是在魔龙谷学会了第一次飞行和变身,也很是尴尬地混了个脸熟。

虽然不知道人族七岁和二十一岁的脸在正统龙族看来区别显不显著,但莫甘非常确定,但凡当时能在魔龙谷激情吃瓜的龙族群众,一定对“莫甘·格兰德”这个人类名字印象深刻。

毕竟魔龙瑟希莉娅在自己的老家像个社交恐怖分子,让莫甘不由得想起上辈子看的《狮子王》。自己近似于年幼时被捧起来的辛巴,瑟希莉娅这个本该端庄持重的龙女亲妈偏偏不做狮子王,更想饰演那只捧起幼狮的猴,在老家一干人等面前“上蹿下跳”。

但过去终究是过去,发觉话题因为自己一句话被拐到了魔龙谷,自己也一直在交出信息,沉浸于“坦白从宽”之中,莫甘掩饰着尴尬咳嗽了一声,把话题又拐了回去。

“所以莱斯图斯阁下,您应该也能理解,我们龙族对金币的执著其实和与量没有太大的关系,仅仅是一种爱好的特征。因为钱财不是生存的需要,作祟的不过是占有宝物的欲望。”

他亦是如此。

又或者说,在同时也对财富本身执迷不悟的情况下,莫甘有着更全面的金银财宝占有欲。

失去一个自己好不容易找到且渠道上可以给予的重量级筹码,路西法又一次皱起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