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你丢不丢人?(2 / 3)

作品:《年代小福娃:三个叔叔抢着宠我

所以我一直认为,我妈妈说我丢人了,那我一定就是丢人了。”

“程小姐,这些,跟这件事有什么关系?”

宁哲忍不住问道。

虽然打断别人很没有礼貌,但是他却是对她们村的那些光棍做了那些事情并不感兴趣。

他只想快点听她说完,快点去给安安送小蛋糕。

“别急,我马上就会说到的。”程意清答道。

“后面还有一个光棍来我们家提过亲呢,说是让我嫁给他,他愿意出五百块钱。

还好,我父母也不是那种随随便便卖女儿的人,考虑到我才十三岁,所以他们把那个光棍打了出去。”

程意清像是没有感受到宁哲的不耐烦似的,依旧自顾自地说道。

“其实那个时候的我挺单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是确实是真的。

我那个时候从来没出过村子,因为穷,所以做什么都是唯唯诺诺的,每天又有干不完的活儿,所以压根儿就没有时间多想。

一直到初中读完,十五岁,我爸妈就不让我继续读书了,找别人借了一张身份证给我,然后让亲戚带着我就进城打工了。

这是我头一次进城,我看到这些高楼大厦,我看到这些车子,你都不能相信我当时的心情,一想到我以后就会在这里生活了,我就说不出的兴奋。

只是,这种兴奋没到一天。

第二天,我就被亲戚带着进了服装厂。

然后我的生活空间只有一个小小的厂,每天十二个小时,两班倒,踩也踩不完的缝纫机。

冬天的时候,我最喜欢的是夜班,因为夜班晚上上班前是白天,早上下班后,也是白天,但如果是白班的话,就得天黑的时候上班,天黑的时候下班。

这让我觉得,这一天压根儿没存过在,我的时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没了。

做完一个月领工资,我领了三百八十块钱。

我当时高兴极了。

三百八十块啊!

我这辈子都见过这么多钱,快抵得上那个光棍要娶我的钱了。

得到钱后,我就给家里寄回去了三百块钱。

我们那儿的人都是这样,到了年龄就出去打工,挣了钱就寄回来给弟弟读书娶媳妇用,然后过几年再回家嫁人,换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