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历史军事 / 水浒话事人 / 章节正文阅读

第178章 清河县的异常(3 / 4)

作品:《水浒话事人

“杖脊六十!”

朱富回答道。

“哥哥,宋刑统卷二十一斗讼律,【四门】律条十五并疏格敕条三中有有言:诸斗殴人者,笞四十;谓以手足击人者。伤及以他物殴人者,杖六十;见血为伤。非手足者,其余皆为他物,即兵不用刃亦是伤及拔发方寸以上,杖八十;若血从耳目出及内损吐血者各加二等。”

裴宣见孙磊看了过来,连忙抱拳说道,身为曾经的六案孔目对于刑律那是相当了解的。

“也就说二郎把那些泼皮打得吐血了?”

孙磊点了点头道,他这才知道古代原来打架可以判罚这么重,难怪牛二敢在大街上拦着杨志撒泼耍赖,就是吃定了刑法重杨志不敢动手,可没想到杨志一肚子火没压住。

“是的,武二郎武艺了得,几下就把十几个泼皮打倒在地,不过好在下手有分寸,没有死人!”

朱富回答道。

“人也打了,判也判了,那这事不就算完了。”

孙磊又问道,既然如此那就没什么事了,武松看来是上次的事情有了教训,知道下手轻一点。

“哥哥,那些泼皮背后的大户不肯,硬是说武二郎伤人过重,要重判发配!”

朱富开口道。

“怎么会如此,既然县府已经定罪判罚,斗讼双方就该如此化解,不可再告!”

裴宣疑惑的问道。

“二郎和那大户有什么过节么?非要这么逼着二郎离开清河?”

孙磊皱眉问道,这里面似乎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

“这个小弟不知,按哥哥的吩咐我们并没有和二郎有过多的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