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抢钱抢粮抢女人(2 / 3)

作品:《我穿越明末了但金手指丢了

「混帐!」王小龙怒骂:「一直都是这样?!闯王也不管吗?!」

「……」两人没敢再说。

「闯王怎么会管?」军中一批将领都来了。有人暗中低声嘟哝说道:「兄弟们把脑袋挂腰上不就是为这钱和女人?」

另一将领李诃子连忙上前打圆场:「大人且息怒。这两个王八蛋犯了军规,奸淫妇女,罪大恶极。是应该严惩。按律重打八十大板,罚俸一年!但现在行军途中,暂且寄下,等打退鞑子再行刑!」

罚这么轻?!

据说岳家军军法,奸淫妇女都是斩首没得说的!闯军怎么这么打马虎眼?!

据史料记载,岳飞曾经说过:「用兵者无它,仁、信、智、勇、严五事,不可不用也。有功者重赏,无功者重罚,行令严者是也。」岳家军赏罚分明、纪律严整。

独立成军以后,岳飞给部队提出的要求有两条:「纪律严明,秋毫不犯」、「兵不犯令,民不厌兵」。岳飞自己出身于普通农家,他非常了解在那个战乱时代,不管是己方军队,还是异族军队,只要是军队过去,底层百姓家中就会被抢劫一空。他要求岳家军做到:「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

凡涉及军纪之事,一律从严,「取人一钱者,必斩」。在岳家军里,军纪特别严。一次,有个兵士擅自用百姓一束麻来缚柴草,被岳飞发现,立刻按军法处斩。

偷拿一束麻都要杀头,何况掳掠奸淫妇女?肯定非杀不可!

但看这闯军,这还是精锐部队呢?!

军纪当真如此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