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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二章 老乡?(2 / 4)

作品:《香归

她答应得痛快,“好。”

丁壮又从怀里取出两个荷包,先把一个荷包打开,里面装了两截一寸多长的蜜脂香细枝,跟她小指差不多粗细。外面的皮都没了,一红一棕,散发着淡淡香气。

“这是香香要的东西,我带回来了。”

丁香比了一下尺寸,每根能做四个椭圆形的小珠子。

丁壮又从另一个荷包里倒出七颗打磨好的祖母绿。

他的脸上又浮现出一丝笑容,说道,“银楼掌柜出八百五十两银子想都买下,我没舍得卖。如今咱家有钱了,女人们也该有样好首饰。那十几颗碎渣六十两银子卖给银楼了,四十两是打磨这几颗石头的费用。”

丁香把祖母绿巴拉开。其中五颗一面是平的,另一面形状不一,为水滴形,方形,椭圆形,最大的比成人小指腹腹小一点,另几颗更小一些。两颗最小的滚圆,比黄豆还小点。

珠子嫩绿嫩绿的,晶莹剔透,似能绿进人的心里。

丁香爱极了。

丁壮把最小的两颗圆珠子捏在手里,“这两颗给香香做蜜脂香挂件用。”

把另五颗交给丁钊,“最大的这颗和一颗小的给你媳妇打首饰,剩下三颗将来送给那三兄弟的媳妇,由你媳妇管着。”

说完这些,父子二人开始商量分家事宜。

先私下分,把分家文书写好,等丁壮死了再去衙门上档。

这是大黎朝的潜规则,许多人家私下都这么做,只要有契书有人证,官方一般都认可。

丁香回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