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山高路远,愿诸君扶摇直上!(万字章)(2 / 3)

作品:《我在锦衣卫负责抄家的日子

徐胖子主动请缨:“常爷,这回我要随你出征。”

常风皱眉:“定国公世子是大明最顶级的勋贵之一。你随军出征不是小事。我看你还是留在京城吧。”

徐胖子正色道:“常爷。你也说我是定国公世子了!我乃中山王血脉!”

“近百年来,徐家人一脉在京师,一脉在南京,当着安逸勋贵,整日里吃喝玩乐。”

“我老祖中山王的叶子甲,在府里库房都放得结了蜘蛛网!”

“太祖高皇帝赐我老祖的飞龙斩云剑,也有近百年未出过鞘。”

“这一回,就让我随你去西北,征战沙场,纵马戈壁,证明徐家勇武未消吧!”

常风道:“好吧。我向皇上递折子,让你当我的副手。”

徐胖子一挥拳:“好!”

且说常风在锦衣卫忙了一天,跟钱宁等人交接卫务。

傍晚时分,他回到了家。

刘笑嫣的“夫人关系网”消息灵通。常家人已经得知常风要随军西征。

常风一进门,九夫人就抹着眼泪痛骂他:“你疯了吧!姐姐说你主动请求皇上,跟着什么王老头去西北打仗。”

“打仗那是好玩的事嘛?是要流血、丢命的!”

败家小娘们,言不吉也。

常风先是斥责九夫人:“妇人之见!你夫君是在办军国大事,岂容你多嘴?”

就在此时,一支冷箭“嗖”的一声飞来!

“啪!”这一箭正中常风左胸!

常风左胸吃痛,心道:完了!有刺客!我命休矣!

低头一看,却见箭未入肉,而是掉在了地上。这箭根本没装箭头。

他捂着左胸望去,只见刘笑嫣站在距离他百步的地方,手里擎着一张弓。

常风愤怒的朝着刘笑嫣大喊:“你吃错药了?谋杀亲夫啊?”

刘笑嫣走到了常风面前。她没跟九夫人一般又哭又闹。

她平静的说:“石都督的夫人说过,战场上最怕冷箭。你这身飞鱼服挡不住箭矢。”

“我得给你淘换一身坚固的盔甲。至少能在百步距离防住箭矢。”

常风赫然发现,他这个锦衣卫指挥同知,明军的顶级武官之一,家中竟没有一副盔甲。

常风道:“成。你抓紧淘换吧。军情如火,三天后我就要随王制帅出征。”

九夫人哭得梨花带雨。刘笑嫣搂着九夫人:“九妹,大丈夫当带三尺剑,将十万众,横行天下,护佑山河。”

“哦,这是开国元勋开平王说的。”

“咱们当女人的,不能拦着男人精忠报国。走吧,我陪你去卧房。”

夫人和小妾转身离去。

常破奴跑了过来:“爹。你给我起名破奴。这回我也要随你出征,大破鞑奴,建功立业。”

常风摸了摸常破奴的脑袋:“好孩子。你有这份志向是好事。可你还太小了。你跟着去贺兰山,我得派至少二十个人保护你。”

“你还是老老实实待在京城吧。”

常破奴有些不服气:“多个猴还多三分力呢。”

常风苦笑一声:“上了战场,你这个十二岁的少年郎可能还赶不上一只猴。”

“在京里跟着李东阳好好读书。跟着你娘好好练弓箭。等你长大了,就能为国出征,建功立业了。”

刘秉义走了过来:“壮壮,别胡闹。”

刘秉义上了年纪,头发花白,已经拄上了拐杖。

常风搀着刘秉义坐下。

刘秉义道:“你安心去吧。家里有我呢。我等着在家里摆酒,迎接你凯旋而归。”

常风道:“家里就全仰仗老泰山了。哦对了,我出征的事儿,糖糖不晓得吧?”

刘秉义答:“笑嫣还没来得及告诉糖糖。”

常风叮嘱刘秉义:“您老和笑嫣替我瞒住消息。糖糖自小让一群人宠坏了,乖张的很。”

“我怕她跑到皇上、皇后跟前胡闹,阻挠我参与西征。”

刘笑嫣为了给常风淘换一身合体、坚固、轻巧的盔甲,几乎动用了自己十多年在贵妇圈积攒的全部人脉。

终于在兵部武库淘换到了一身极品叶子甲。

这套叶子甲,据说是蓝玉取得捕鱼儿海大捷时穿过的。蓝玉倒台后,铠甲被没入兵部武库,在武库摆到了如今。

常风试穿了这身叶子甲,头戴凤翅抹额冠,吞口兽咬着腰带。

腰带之下还有个“吊鱼儿”,保护子孙根。

另外遮臂、铁下裙、铜卫足皆坚固无比。

之前刘笑嫣用硬弓试过了。三十步内弓箭无法穿透这身叶子甲,宛如一个铁王八壳。

此甲虽坚固,但重量却很轻。的确是宝甲。

常风穿着铠甲,在前院走了几步,感慨:“不愧是一代名将蓝玉穿过的铠甲。好东西啊!”

坐在石桌旁的刘秉义欲言又止:“蓝玉穿过的可不太吉利啊。”

常风笑道:“您是说他被杀之事?老泰山多虑了。蓝玉被杀是因为恃功而骄,结党营私。”

“但他打仗却从未败过。捕鱼儿海大捷,更是一战为大明北边打出二十年的太平光景。”

“我这次西征,就算打了胜仗,立了大功,也绝对会夹着尾巴做人。”

刘秉义捋了捋胡须:“嗯,不能学蓝玉,得学卫青。”

其实常风想多了。王越从未打算让常风亲自上阵,带兵冲锋陷阵。

锦衣卫指挥左同知是皇帝的心腹,一旦在西征中殒命。就算这仗打胜了,也会蒙上阴影。

王越只打算让常风发挥其所长,主管西征军事情报。另外利用他锦衣卫的权势,监督地方文官筹集粮草。

西北的大小武将不用说,都是王越带出来的。对王越言听计从。

地方文官们却对王越这个“文人之耻”嗤之以鼻。

也只有锦衣卫常屠夫督粮,地方文官才不敢阳奉阴违,拖延塞责。

晚间,常风跟张永来到了王越的府邸。

王家管家道:“张公公、常同知。我家老爷在睡觉,还没醒呢。已经睡了一天一夜了。”

常风一愣:“睡了一天一夜?该不会.”

常风知道王越的身子骨不好。他怕王越不是没睡醒,而是在睡梦中归天了。

西征尚未开始,若统帅老死,这对朝廷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打击。

管家看出了常风的担忧:“常同知放心。这是我家老爷多年来养成的习惯。凡出征打仗前,必睡个痛快,养足精神。”

常风道:“王制帅本就年老体衰。我怎么放心得了?带我去卧房。”

管家迟疑:“这”

常风强令他:“带我去!”

三人进了王越的卧房。

只见王越穿着一身布衣,躺在榻上。听不见呼噜声,脸色也白的下人。看上去不像活人,倒像一具尸体。

常风战战兢兢的伸出了手指,一探王越鼻息。

他如释重负:老王还有气。

“啪!”王越突然伸出手,抓住了常风的手腕。

他睁开了眼:“怎么?你怕我已经死了,所以探我鼻息?”

常风尴尬的一笑:“我没别的意思。”

王越从榻上坐起:“放心。在将鞑靼人驱逐出贺兰山之前,我是不会死的。”

“权力是文官最好的春药。”

“战争是武将最好的延寿丹。”

“饿了!摆饭!”

两人随王越来到了饭厅。

王越严格恪守着出征前不饮酒的习惯。饭桌上没有酒壶酒盅。

食物极为特殊,有菜无饭。所谓的“菜”,是一大盆牛羊肉。

有人又要卖弄见识质疑了:大明是不吃牛肉的。吃牛肉犯律法!作者没有历史常识!

律法是管守法老百姓的。不是管官员富户和法外狂徒的。历朝如此。

《水浒》是施耐庵写的宋时故事。书中描绘的却是明初市井景象。

好汉们动不动就“切二斤熟牛肉来”。官府中人饮酒,下酒菜中也有牛肉。

京城北城有专门供应官员、勋贵牛肉的屠行,是司礼监首席秉笔钱能开的。

律法规定病牛、老死之牛可以宰。我宰病牛、死牛又不犯法。

不过牛得没得病,是不是老死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王越从大盆中拿起一根牛肋骨,用刀剔出肉来。先把肉上撒了些盐,又撒了些胡椒粉。

随后他开始大嚼,吃的满嘴流油。

一块牛肋肉入了肚,他看了看常风和张永:“你们二位怎么不吃啊?别客气。”

常风和张永拿起了剔肉小刀,陪着王越大吃起来。

肉这东西最饱腹、腻人。常风吃了大约一斤肉,已经吃不下去了。

王越这个七十多岁的老同志,却像是八百年没吃过东西的饿死鬼一样,继续大快朵颐。

王越吃东西时,一句话不说。常风和张永只得尴尬的看着这个老餮狼吞虎咽。

装肉的盆是个海盆,里面足有七八斤肉。

不多时,海盆里的肉去了一半儿。

常风诧异:“王制帅,您老已经吃了至少两三斤肉了!不能再吃了,再吃伤身啊。”

王越瞥了常风一眼:“鞑靼小王子我都不怕,还怕被肉撑死?”

张永也有些发急:“您该不会是想学战国典故,证明自己廉颇虽老,尚能饭吧?”

王越不吱声,继续啃一块牛窝骨。时不时用嘴吮下手指。

管家在一旁道:“二位大人放心。这亦是我们老爷的老习惯。出征前必要饱食牛羊肉。”

“这还是他上年纪了。成化九年出征河套前,他一顿吃了六斤肉!”

纵观历史,奇人通常饭量大。譬如王守仁坐在路边就着水,一顿吃下六个锅盔。譬如王越一顿吃六斤肉。

譬如满清御用文人纪晓岚,一顿饭能吃十大盘猪肉。

又譬如,后世某位非著名网络作家,三百六十八的日料单人自助,一顿能狂炫六十多道菜。厨师长都亲自出来查探哪里来的妖孽.

王越终于吃完了一海盆牛羊肉。除去常风和张永享用的,他至少吃了四五斤。

王越用手帕擦了擦嘴:“还行,吃了个八成饱。不过京城的牛羊肉,远没有西北的鲜美。”

“蘸着河套的韭菜花酱吃,简直人间美味!等打赢了这一仗,我请你们品尝。”

常风尴尬的一笑:“那我们就等着制帅请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