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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七章:藏人(2 / 4)

作品:《重回1986小山村

“行。”

交代清楚后,高明程准备进山转转,打算挖一些冬笋,再看看能不能弄到几只野兔。

“黑虎,精灵,跟上!”高明程吆喝一声,领着两狗雄赳赳气昂昂的进山了。

“明程哥,你进山去做什么?要不要我一起去帮忙?”毛子见了,连忙大声喊着。

高明程说道:“不用了,你在家照顾好你弟弟就行,眼看快中午了,你把午饭煮了吧!”

“哎,那也行。”毛子不再强求跟着进山,而是准备去煮午饭了。

高明程家里的柴米油盐的位置,都已经告诉他了,也让他随便用。

毛子先淘米,把灶膛的火引燃后,就让弟弟负责照看柴火,他自己则去洗菜切菜,今天高明程还带了一些豆腐回来,分了一半给高远见,剩下一半放在自己家。

煎豆腐需要配大蒜,于是毛子朝菜地走去,高明程说过了,附近这片地,都是高明程家的,地里的菜,任由他采摘。

毛子拔了些大蒜,又掐了一把白菜苔,再拔一根萝卜,菜就全了。

接下来,他准备做风吹肉煮萝卜,煎水豆腐,清炒白菜苔!

在毛子忙活着午饭时,高明程已经进了山,因为准备挖些冬笋,因此是朝有竹子的山林走去的。

“黑虎,精灵,去找找野兔的踪迹。”高明程吩咐道,而两狗极为通人性。

若是在山坡、山谷这些地方活动,那么必定是要猎野兔的,若是进了深山,那么就是要猎野猪的。

黑虎和精灵嗅着野兔留下的气味,领着高明程去找。

有猎狗时,打猎就可以事半功倍,猎狗能够寻觅猎物的踪迹,在高明程出手弄死野兔时,猎狗还能够跑过去把猎物叼回来。

在山里打猎时,高明程向来是不用枪的,枪的动静大,而他也根本不需要,如果是打野猪,那么一把标枪足以,打野兔,那就更简单了,腰间别着的小刀,就能够弄死野兔野鸡这种小型动物。

他喜欢这种更原始些的狩猎行为,每次有所收获时,都更有成就感。

这大白天的,野兔并不不活跃,大多藏在洞穴里,但黑虎和精灵也不是吃素的,嗅着气味,就把野兔的家给拆了!

这山里的兔子,高明程把它们都称呼为野兔,但其实兔与兔之间,也是有所不同的,有些兔子奔跑的极快,以高明程的目力和准头,都很难弄死,而有些兔却容易弄死些。

如果是生物学专家在此,那么可能会解释这些野兔中,一部分是国内的本土野兔,属于旷兔,意味着生活在旷野里,它们不会打洞,奔跑起来格外的迅速,后腿更是很有力道,如果鹰在捕食野兔,却不幸被野兔的后腿踢到,那么鹰的小命都可能不保了。

而另外一部分野兔则是穴兔,穴兔是外来者,在古时候,作为贡品进入我国,随后有部分逃逸,在野外生存繁衍。

至于具体是什么朝代传进来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特别准确的答案。

当然了,这种学术性的问题,高明程是不在意的,他只需要在找到野兔后,瞄准,投射,将目标野兔弄死即可!

在两狗的帮助下,一人两狗捣毁三个兔穴,猎杀了八只野兔!

也算是丰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