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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七十二章 仗剑飞升(3 / 4)

作品:《剑来陈平安

陈平安笑问道:“李城主,非礼勿视,非礼勿闻,是也不是?”

李十郎笑答道:“天下学问,还见不得了?人人敝帚自珍,是什么好事吗?至于非礼而闻,谈不上,你我心知肚明,不必打此机锋,本是你故意先提及的我,我再来帮你验证此事罢了。此后三天,好自为之。”

裴钱望向陈平安,想要询问师父这个条目城城主的话,到底能不能信。毕竟李十郎,没头没脑的,好像一开始就对师父不太待见。反而是那龙宾所在的城池,好像知道了师父的隐官身份,而且专程赶来条目城,主动讨要一幅完整印蜕。

陈平安笑道:“尽信书不如无书。”

裴钱问道:“师父,那戥子怎么讲?”

其实裴钱都不明白李十郎唯独要说此事,师父说此物是虚幻之物,得与失,意义何在?可要说一位条目城城主故意坑他们钱,好像说不通,那也太无聊和下作了。

陈平安解释道:“戥子的价值,不在什么戥子实物本身,而是在那些刘承规精心刻画出来的刻度,以及那些大大小小的秤砣上边,遇到识货的,就会变得值钱,很值钱。即便带不走戥子,师父也可以帮你依着原有规范,准确描绘出刻度间距,再缝补还原那些略有磨损的大小秤砣,所以李十郎才会如此提醒。”

陈平安犹豫了一下,与裴钱正色道:“不过这桩属于你的挣钱机缘,你争与不争,在两可之间,都是可以的。”

裴钱毫不犹豫道:“那还是算了吧,懒得再跑一趟。”

周米粒

立即说道:“裴钱裴钱,我兜里金元宝和银锭儿还多着呢,一条条英雄好汉,只等着我一声令下,就出门去大展拳脚嘞,你们可别是担心钱不够啊。”

裴钱拧了拧小米粒的脸颊,“就不是这么回事。”

陈平安让裴钱留在屋内,独自走出,在客栈柜台那边,见到了一行人。

有些讶异,因为与自己一样,显然都是刚刚登船没多久的外乡人。

一位背书箱的年轻儒士,弱冠之龄的面容,神色从容,他腰悬一枚书院君子玉佩。

陈平安对此并不陌生,钟魁,还有剑气长城那位君子王宰,都有。样式相同,篆文各异。

那个儒生,正在与那店伙计商量着戥子怎么买卖。

此外还有一个背桃木剑的年轻道士,身边站着个少年僧人,背着个用布遮掩起来的佛龛,是那随身佛。

年轻道士长得尤其风流倜傥,正在与同伴小和尚低声笑道:“听说这条渡船有座城内,有个家伙自称是某佛转世,定是那邪见外道无疑了,我们要不要把书呆子晾在一边,斩妖除魔去?”

少年僧人默不作声。

三人见着了陈平安,都没有什么惊奇之色。

而陈平安更多的注意力,还是站在客栈外街上不远处的一位持剑老者,剑仙无疑了,还有可能是一位仙人境。

背桃木剑的年轻道士却已经缩手入袖,掐指心算,然后立即打了个激灵,手指如触火炭,悻悻然而笑,主动与陈平安作揖致歉道:“是小道失礼了,多有冒犯,得罪了。实在是这地儿太过古怪,见谁都怪,一路战战兢兢,让人好走。”

确实怪异,他们虽说身份特殊,职责所在,所以在这条渡船上畅通无阻,但是想要更换城池,一样需要解谜一般,通过层层关隘,没有捷径可走,亏得元雱这家伙好像无所不知,才势如破竹一般,最终抽丝剥茧,循着那条不断清晰起来的脉络,一路来到这座外乡过客最难进入的条目城。

不然这位龙虎山天师府的黄紫贵人,觉得如果是换成自己单独游历这艘渡船,那么哪怕有保命符傍身,没个七八十年,就根本别想离开了,老老实实在这儿鬼打墙似的,至多是一处处游山玩水过去。那几座城,其实个个大如王朝山河,游历路上,有人归持灯笼,上书“三官大帝”四字,红黑相间,悬于门首,可以解厄。有人以小杌插香供烛,一步一拜,以此虔诚拜香至山顶。

有个卖酒的长脸汉,一喝高了,就与酒肆的账房先生发酒疯,说要诛你十族。

有个名叫不准的疯癫汉子,手持一大把烧焦的竹简,逢人便问能否补上文字,定有厚报。

有驿骑自京城出发,快马加鞭,在那驿站、路亭的雪白墙壁上,将一道朝廷诏令,一路张贴在墙上。与那羁旅、宦游文人的题诗于壁,交相辉映。还有那白天汗流浃背的轿夫,深夜赌博,通宵达旦不知疲倦,使得在旁屋舍内挑灯夜读的官员摇头不已。尤其是在条目城之前的那座本末城内,年轻道士在一条黄沙滚滚的大河崖畔,亲眼见到一大拨清流出身的公卿官员,被下饺子似的,给披甲武夫丢入滚滚河中,却有一个读书人站在远处,笑容快意。

陈平安点头致意,微笑道:“无妨。看个热闹又不凑热闹。”

“大气!”

这位龙虎山小天师与那青衫客称赞一声,然后轻轻一手肘敲少年僧人肩头,“你们聊得来,不说几句?”

少年僧人还是继续修习闭口禅,不过多看了眼陈平安,少年僧人双手合十,陈平安还礼。

那儒生花了几两银子,从客栈这边买下了戥子。年轻道士问道:“如何?”

儒生摇头道:“意思不大,聊胜于无。”

一行三人走出客栈,街上那位老剑仙默默跟随三个年轻人,一同去往城门口,只是这一次,与那挑担僧人还有骑驴虬髯客都不同,有那巡城骑队护送。

陈平安双手笼袖站在门口,就如他自己所说,只是看个热闹,遥遥目送四人离去,显然这三位的出城,是直接离开这艘夜航船。

条目城内,一处小亭外,李十郎望向那匾额且停亭,叹了口气,身边侍女多达十数位,秦子都只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就只有一位白发苍苍的青衫老书生,笑问道:“城主,既然如此心疼,而且那位年轻剑仙都说了,他是愿意卖的,那你就买呗,这些生意事,你不擅长谁擅长?怎么,破天荒拉不下脸挣钱了?这可不像你的一贯作风。”

李十郎说道:“年轻后生身上,那一股子扑鼻而来的迂腐气,条条框框的,尽是些刻板规矩,让人瞧着不爽利,与他做买卖,委实难受。后来的那个儒生,就好多了。”

白发书生爽朗笑道:“别扯这些个有的没的,分明是那年轻剑仙做买卖太精明,与你起了某种大道之争,让你忧心且吃疼了。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这条目城的城主之位,就该花落别家了吧?不然十郎会火急火燎丢出一道逐客令?白白给一个年轻晚辈瞧不起胸襟气度,如何?捏鼻子递出卖山券,还要给人冷嘲热讽的,这就好受了?”

卖文挣钱一事,如果不去谈挣钱多少的话,只说行事风格,身边这位李十郎,可谓天下独一份。

不然也说不出那句惊世骇俗的言语,“我耕彼食,情何以堪?誓当决一死战!”

李十郎气笑道:“听你口气,是很想条目城换个城主了?”

白发书生说道:“我只是想让贤,不再当什劳子的副城主了。学那张三,走就走了。”

冥冥之中,条目城的这正副两位城主,可能还要加上杜秀才那几位,都认为那虬髯客已经知道了出城之时,就是最后一点灵光消散之时。

大髯游侠佩长剑,骑跛脚驴饮美酒,就此离去,与此间天地无声道别。气概豪迈,令人艳羡,而无惋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