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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五章 董良的三板斧(2 / 4)

作品:《怒海覆清1852

比如,对洋人从华族进口的茶叶、丝绸等商品,他们没有替代的进口来源。

华族便课以重税。这些东西贵一点,便宜一点,这些洋人都会消费。

能够消费得起的人便不会在意这一点价钱。

满清到了后期才意识到关税的重要性,但是那个时候满清的关税早就已经掌控到洋人的手中。

但是华族不需要赫德,他们自己就可以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关税体系。

这并不是什么太复杂的事情,董良不是很懂,但是华族内部有很多能人,他们凑在一起,再参照洋人现有的关税制度,很容易就将华族海关给搞了出来。

现在的华族海关还属于户部。不过海关有自己的缉私警察,就跟邮驿局底下的巡警队一般。

华族的警察队伍不是单一制的。

一开始的时候,华族以地方守备队充当治安警察的角色。

后来控制两广之后,地盘变大,董良将这些负责治安的守备队单列出来,在各地成立警察厅。

各地的审判工作原本由裁判所负责,为了工作方便,董良又同意法部在各个裁判所设立司法警察。

还有各地的监狱和改造农场,那里的守卫同样改为司法警察,由法部统一管理。

刑事案件由各地的警察厅负责侦查,起诉由警察厅聘请独立检察官,审判则由裁判所负责。

而各地的警察厅由警部负责。

法部与警部之间就形成了一种分工制衡。

再继续说税收的问题。关税拿下华族税收中的第二把交椅。

第三大的才轮到商税。

按道理,商税的规模应该不小,毕竟华族占领的都是南方商业发达的地区。

但是华族实行的是鼓励工商的政策。因此当前商税的税额并不高。

而且华族废除了满清的各地设立的厘卡。商业活动更加的通畅,商人经商的成本大大降低。

董良的目的是让商业活动先繁荣起来,这样能够增加需求,促进地方上工业化的进展。

反过来,工业化发展了之后,地方上建立的工厂多了,商品必然增多,那么商品流通必然更加频繁。

等到商业发展到一定的程度,董良再在商税上动手,那时候华族的税收情况便会大为改善。

在听到周藤虎说到这个巨额的预算的时候。他确实有一瞬间动了增加商税的念头。

但是随即却又觉得这样操之过急了。

“弢甫,你觉得还有多大的缺额。”董良郑重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