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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不,永不说再见第17部分(3 / 3)

作品:《永不,永不说再见

阵逃脱都显得太没道义。杨越以前也听她提过对lawrencemiller这位大神的敬仰,听她说完后忽笑道:“不如……趁这个机会,我和你去新藏线?”

其实他们原来就收拾好了行装,预备利用婚假去新藏线,然后在雪域高原上举行婚礼,可惜后来天不遂人愿。杨越又补充道,“反正我这两年也

攒了些钱,几个月不工作也不会饿死。”

贝菲欢欣鼓舞,当下和杨越约定回婺城后尽快物色能接手自己工作的人,然后和他一起去新藏线——至于再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只要两个人在

一起,就算天塌下来,也不过当多了一床双人被而已。

去派对的路上她小心打探此行的主题,凌千帆轻描淡写道:“没什么主题,他难得回墨尔本长呆,这次是他太太怀孕了,从八月份就回家安胎。

今天他请了公司几个职员到家里bbq,顺便开个小型音乐party,我去当贝斯手。”

贝菲嘴巴顿时张成o型:“大神这么多才多艺?”凌千帆似乎很满意她的反应,笑笑道:“我和他是大学同学,一起开车环游全美,从拉斯维加斯

到西雅图,纽约到波士顿,美利坚合众国每一寸土地都留下了我们的车轱辘印。我们还在洛杉矶的地铁站唱过歌,怎么样,没想到吧?”

贝菲惊诧之余讪笑道:“没看出来,您还是个艺术青年。”

凌千帆酸溜溜道:“lawrencemiller就大神,换我怎么就变成艺术青年了?”

“你怎么能和lawrencemiller比?听说他还是在底比斯山自虐游的时候认识的他老婆,然后闪电结婚,结婚后继续和老婆环游南美,最穷的时候

只剩下三美分,是不是真的?”

凌千帆好笑地点点头,贝菲按着左胸口,神情肃穆:“当年我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就立下宏愿,以后要在四千一百米的高峰,套牢一个帅

哥!”

凌千帆哑然失笑,那是lawrencemiller和他太太在环游南美后,出版的第一本书《跨越安第斯山》的卷首语:你有没有体会过,在海拔四千一百

米的高峰,听一个人说我爱你的滋味?

听起来很美,接到lawrencemiller在巴西登记结婚后的电话时,他百感交集——祝贺的同时,未尝没有些艳羡、嫉妒。他们大学时一起开车环游

全美,还打赌看将来谁能率先环游世界。当时他以为他赢定了,不为别的,只因为他远比lawrence有钱,却没想到这两条腿的,走得比他四个轮子的

要远得多。

贝菲羡慕得两眼直放绿光:“难怪pltravelpress一下子就挑中我们做合作伙伴,原来你们俩老早就有奸情!我看《跨越安第斯山》的作者介绍

上,lawrencemiller还是个帅哥,真人怎么样?现在过去好多年了,有没有什么变化?”

她满脸花痴,凌千帆凉凉地丢下一句:“有,头上地中海,腰上游泳圈,最大的变化是现在还有一儿一女,你就省省口水吧。”

红砖青瓦的房子,碧草如茵的庭院,矮矮的一圈白色栅栏,再支起巨大的遮阳伞,男女老少肤色各异的三四十号人在庭院里吹吹打打,活脱脱一

个联合国。贝菲不由庆幸自己只穿了件休闲t恤,她原来还准备找套正装以示尊重,因为带的衣服不多才作罢。再看看凌千帆,西装革履领带皮鞋,和

参加派对的人颇不协调,凌千帆介绍lawrence和她认识,lawrence还会几句蹩脚的中文,来来回回说的不过是“凌的盆友”,连同凌字的咬字,也十

分奇怪,像是发不清ling的音,一定要把li和n分开来念似的。她听着别扭,好久才反应过来,原来lawrence说的是“lynn”。

凌千帆和lawrence闲聊两句,就示意贝菲跟他进屋,他钻进卫生间过了一阵才出来,贝菲险些要不认识他。只见他上身着切格瓦拉头像的t恤,下

身是青黑牛仔短裤,头上还顶着粉红的长假发,两手套满骷髅头的铜饰……贝菲瞠目结舌半天后才结结巴巴地问道:“你你你……你cos摇滚明星也不

用这么夸张吧?”

凌千帆哈哈大笑,指指她身后,贝菲回头一看,像是书房,又像是画室,地上散落着画板画笔和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