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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七四章 封邦建国的用处(2 / 2)

作品:《大明1805

大明定义的波兰国的范围,基本上就是曾经的露西亚控制的位于东普鲁士和奥地利之间的土地。

总面积约二十万平方公里,与以前的南直隶也就是现在的江淮省大致相当,也差不多是两个浙江省的面积。

杨遇春的外藩属国波兰国君身份可承袭三代。

第四代开始转为大明内藩君主。

第六代开始只保留无封地的普通大明国公爵位。

只要有继承人能通过继承考核,则国公爵位可不受代际限制的持续承袭。

大明的外藩君主不但没有俸禄的,还要按照封地的财政收入向皇帝上贡,也就是事实上的交税。

内藩君主本身也没有俸禄,不过也不需要专门去交税了。

因为内藩藩国税收本来就是朝廷管理的,内藩君主反而只是领取一部分税收分红而已。

不过无论是外藩还是内藩,藩国的君主都可以拥有多重身份。

可以是大明勋贵同时兼任外藩或者内藩君主。

大明的勋贵爵位是有俸禄的。

与此同时,外藩和内藩的君主只能管理自己的藩国。

除非皇帝特别要求,否则不能离开自己的藩国,也不能到其他地区和部门任职。

没有封地的普通勋贵有俸禄,可以到大明任意地区和部门任职,从士兵和书办到将军和九卿都可以。

但是兼任了外藩和内藩君主的勋贵就不行了。

外藩和内藩君主就是他们的职务,不可以再去兼任其他地区的职务。

在杨遇春以下,指挥部的几个副职的都督和指挥官以及海军的指挥官们,也都得到了不同级别的封赏。

朱靖垣一口气封了八个公爵,三十二个侯爵和伯爵。

陈化成得到了一个汉堡郡公的爵位,关天培也拿到了一个威尼郡公的爵位,同样都得到了外藩君主的身份。

执行标准都是两代后转内藩,四代后撤藩,爵位本身继续保留,通过考核继承。

作为藩属国人员参战拿破仑等人也得到了专门的册封。

拿破仑的藩属国级别,从原来的伯国提升到了公国,拿破仑因此获得了国公爵位。

不过朱靖垣没有在拿破仑原有的藩国没有增加范围。

拿破仑原有的藩国是自己打出来的,是在和平谈判后作为内附藩国加入大明的。

当初大明给的承诺是不撤藩也不改立,同时默认是可以无限继承的。

朱靖垣可不会让他这种藩国再次扩大一厘米的范围。

所以只是首先让这个伯国在名义上原地变成了公国,但是另外再给一份可控制的实质性的奖励。

朱靖垣把拿破仑的老家科西嘉岛封给了他,额外给了拿破仑一个科西嘉州伯的爵位。

科西嘉岛面积八千多平方公里,已经非常逼近州伯封号的上限了。

这实际上是把荣誉地位的提升范围,完全用在了他本来的藩国等级提升上,科西嘉州伯是纯粹的实际奖励。

新册封的科西嘉州伯继承是受限制的,两代后转为内藩,三代后完全撤藩。

不过之后仍然可以保留没有封地的州伯爵位,后代只要通过了继承考核就能继续传承科西嘉州伯爵位。

同时允许和要求拿破仑安排两个孩子分别继承两份爵位。

在他主动退休或者去世之后,一个区继承拿破仑国公的爵位,另一个继承科西嘉州伯爵位。

亚当斯的情况与拿破仑类似,不过功劳和苦劳都不如拿破仑。

所以将他原有的爵位提升到国公之后,另外只给了一个县男的额外爵位。

埃及的穆易的爵位本来就是国公,同时也是作为内附藩国加入的,承诺不撤藩也不改立的藩国。

朱靖垣也不准备把它的国公升级成郡王,同时额外给了一个郡候的爵位,也让她另外安排一个儿子去继承。

情况相同的还有西鲜卑国公罗亚山,也是另外得到了一个郡候爵位。

波斯国公派出的参加战争的伊赛,单独得到了一个郡伯爵位。

都是两代后转内藩,三代后撤藩。

除了最顶级的将领之外,其他各级将领和有功士兵都有封赏,不过不是朱靖垣亲自宣布了。

同时公开告诉同盟,等他们回去之后,由所在都督府对应级别的管理机构,负责对他们宣布和发放相应文件。

朱靖垣这次册封算是比较大方的,主要体现是封爵的要求相对比较低。

除了亲王和郡王之外,下面的国公、郡公、郡候、郡伯、州伯、州子、县子、县男,乡绅、乡士共有十级。

最低级的仅有一个乡镇的土地,这样层次均匀的爵位登记能够覆盖绝大量的中低层有功人员。

整个泰西大域的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总体上会被封出去一半以上。

朱靖垣当然也不是没有目的的慷慨。

这是人受封的土地都在泰西大陆,他们和未来的三到五代子孙,都是事实上的传统封建领主。

刚刚被征服的泰西大陆上,生活着数亿传统泰西土着。

这些土族不是野蛮的墨人,也不是对现代社会懵懂无知的殷人,而是有过成熟社会体系和文化的泰西人。

如果完全由大明朝廷直接管辖,全部设立常规省份和常规衙门,管理难度肯定会非常大的。

在未来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时间里面,泰西大域需要考虑的最重要的事情,很可能都不是如何开发和建设。

而是如何应付和平息各种形式的文化冲突和社会矛盾。

不说远在天边的大明中央朝廷了,就算是面对泰西大域的当地衙门,相对下面一个个城市也都是天高皇帝远了。

上级衙门要面对和处理的事情过多,对于地方上的事务的细节把控能力就会非常有限。

对地方上的突发事务的处理效率会比较低。

直接封邦建国,设置传统的土地领主,让这些大大小小的领主直接管理地方的话,效率反而会更高。

因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在他们自己面前,可以全心全意的随时随地的直接处置。

他们的任务也非常的简单纯粹,为了保住自己的财富和身份,他们肯定会自发的绞尽脑汁。

他们会努力控制和改造当地剩余的土着,开发和建设当地的城市和设施,让领地能够产出出更多的财富。

他们自己肯定也会理所当然的多生孩子。

大明传统的一夫一妻多妾制的家庭组织方式,是最为适合这种形式的对外扩张的。

爵位和身份的继承人肯定会尽可能选择与同族所生。

而他们与外族妾室所生的那些子女,会成为他们管理和控制当地土着的桥梁和工具。

等到几代人之后,这些地方应该能够被大明人完全控制。

因为当地很可能已经只剩下大明人以及大明人与当地人的混血后代了。

与此同时,两三代人之后,大部分外藩也已经变成内藩了,再过一两代人就能按照规定直接撤藩了。

已经完全改造好的这些土地和人口,也适合由朝廷和大域直接管理了。